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配合县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县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7.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县内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政药检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实、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0.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县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2.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3.负责水产渔政工作。拟定渔业发展和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县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负责全县渔业船舶登记检验和各类渔业项目审查;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15.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农业贸易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6.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重点工作
1.抓粮食扩面增产。坚持从“扩、增、减”着力,全县粮油播面稳定在194万亩以上、产量达到59.5万吨以上。一是扩播面。强化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管控,持续巩固撂荒地清零成果,宜经则经科学指导复耕摞荒地;推广剑南粮油园区模式,引导业主、农户种植田坎粮;科学指导经作产业园区套作套种大豆等1万亩以上,利用冬闲烟地种植晚秋洋芋1万亩以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1万亩以上。二是提单产。重点推广粮油当家品种和主推技术,持续开展主要粮油作物品比实验,实施好小麦产业集群项目,实施玉米、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程,重大品种推广补助试点项目(3万亩宜香优2115、4万亩川麦93),开展“千亩示范百亩攻关”创建行动,以粮油园区、粮油产业带为重点建水稻、油菜、玉米、小麦千亩高产展示片各5个,大豆千亩高产展示片3个,各乡镇建百亩高产示范片1个,力争全县粮食单产提高3公斤以上。三是减损失。在粮食生产重点乡镇布局一批“四情监测站”,及时发布极端天气预警防范信息,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面积提高20%,推进机收提质减损,推广“潮粮直收”“代烘代储”等减损模式。
2.抓生猪稳产保供。坚持从“稳、保、防、促”上做文章,巩固生猪调出大县地位。一是稳政策。严格落实好生猪保供稳价九条措施,及时兑现生猪产业各类补贴,推动生猪养殖场确权颁证质押,严防停贷、抽贷现象发生。二是保产能。提高扩繁场生产水平,能繁母猪基础群保持在5.6万头以上;重点抓好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以市场为导向,科学调整养殖结构,规模养殖场保有量不低于280个。三是防疫病。发挥好防疫专员、村级防疫员作用,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引导有条件的养殖场开展无疫小区建设和“先打后补”补助政策争取。四是促转型。优化生猪屠宰厂(点)规划建设,推进现有生猪屠宰厂(点)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剑门火腿厂建设,加快由“运猪”向“运肉”转变。
3.抓特产提质增效。重点在“管、育、加、融”上下功夫,办好全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现场会。一是强管护。统筹用好中省衔接资金持续支持特色产业管护,重点加快园区连片成带、功能互补及村办特色产业园提质增效; 新建一批适度规模养殖场,创建部省级标准化养殖场4个以上,力争牛、羊、禽出栏实现稳定增长。二是育主体。以高素质农业培训为载体,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能,培育一批产业发展带头人,发布一批产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支持丰狮源、嘉乡源、四川腾鸿等组建产业联盟,营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赶、学、比、超”氛围。三是强加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足“农头工尾、粮头食尾、畜头肉尾”文章,以园区、重点乡镇为主,集成推广蔬菜产地清洗、分级包装、脱水干制,水果产地预冷、储藏保鲜、冷链物流等产地初加工技术,支持东山米业、铁骑力士、川老头、蜀道源等改造提升加工能力,支持经营主体开展产品开发和参加各类农交会、农博会,力争产地初加工提高10%。四是促融合。抢抓“天府粮仓”精品品牌培育机遇,加大精品品牌培育力度,力争实现新培育创建精品品牌1个以上;持续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创建,主动融入“广供杭州”“广供成都”行动,着力解决绿色产品滞销、优质不优价等矛盾;继续支持东宝镇办好李花节,支持汉阳镇、普安镇等在现代农业园区推进精品民宿建设。
4.抓农田攻坚提质。聚焦“建、管、用”三项关键,办好全市高标准农田暨农田小水利建设现场会,打造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板区。一是抓新建攻坚。统筹用好中省资金、亚行项目、专项债、万亿国债等多类资金,按照“ 先易后难、整片推进、质量为先”原则, 新建或改造提升7.6万亩以上。二是抓长效攻坚。高质量完成全国土壤“三普”工作任务,结合“田长制”等,探索建立主管部门、属地乡镇、村两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位一体”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机制,创新建后管护资金投入机制,管好“天府粮田”。三是抓用途逐攻坚。强化国家有关规定和产业规划政策宣传,把好特色产业准入关、用地关,因地制宜开展高标准农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原则全部用于粮食生产要求,推动“良田粮用”。
5.抓园区集群发展。重点在“规模适度、建管并重、数质并举”上找突破口,将现代农业园区建成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的窗口、乡村全面振兴的实验田,完成创建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认定工作。一是抓新建扩面。推动剑南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向王河等乡镇拓展2万亩以上,配套粮食收储烘干、农机服务、育苗工厂,培育一批粮油生产主体,做强社会化服务,建成市级王河现代粮油园区,加快夯实农业产业园区基础。二是抓管理塑形。在标准化、精细化、科技化上下功夫,抓好已建成园区标准化管理,做实品种改良、地力提升,强化闲置设施运用,打通云丰、抄手、新华、石洞沟等间隔,连线成片,持续推动土鸡产业园创省星级,支持园区核心区乡镇开展省级产业强镇创建。三是抓效益富民。支持园区业主做优产品质量、做强产地初加工、做深农旅融合,大力拓展电子商务、生产生活短视频等新业态;构建农户与村集体、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多方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建立订单生产、入园务工、保底分红、股份合作、折股量化等联结关系,推动园区带动农户覆盖面达到80%以上,确保园区内农民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6.抓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在“点面结合”上找方法路径,加快提升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一是示范引领。启动“翠云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示范带建设,加快规划建设方案编制,先行围绕“下寺-翠云廊-剑门关-下寺”内环线开展示范建设,规划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达标村40个、示范村13个,其中精品村1个(壮岭村),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及农房风貌管控和户型指引相关图样40个,力争进入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县名单。二是全面治理。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厕所革命”项目建设,新增完成12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任务,稳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巩固提升行动,推进源头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完善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7.抓科技装备支撑。重点在“攻弱项、强配套、优服务”上打好组合拳,做强科技支撑报务“软实力”。一是攻种业弱项。主动融入川种振兴行动,争取有实力的种业集团落地开展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生猪五大种业集群试点示范,建立现代种业园区;结合全省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持续开展品比实验,建立“当家”品种库,推动“试验田产量”向“大田产量”转化。二是补农机及设施短板。抢抓全省实施“天府良机”行动机遇,支持农机装备企业研发适应我县农情的中小型农机装备,并到县开办服务站(点)、举办实操现场会、推介会;支持农机专合社升级现代农机装备、开展区域协作、跨区服务等,扩大服务种类和范围。加大信息化和物联网应用;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加快自动喂料、环境控制、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升级,力争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2个百分点,新增提灌站30处以上、冷链烘干仓储设备20处以上。三是做优科技服务。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稳定人才队伍,大力培育“带不走”的“土专家、田秀才”,开展科技先行村、科技示范户培育;在重点农业集成技术推广运用上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用好数字农业平台,力争农业科技转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8.抓改革攻坚突破。重点在“抢、试、建”等攻坚破难,激发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新动力。一是抢先机。认真落实中央《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切入点,牢牢抓住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三大机遇”,吃透政策,力争在项目资金、人才培养、品牌营销上快人一步、高人一招,得到更多帮扶实惠。二是大胆试。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沟通,力争进入“1+20”县域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全省农村改革试点名单,稳妥推进解决农村承包地细碎化试点,结争取更多改革试点示范政策,走在全市农村改革的前列。三是建机制。建立完善“1+29+N”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全程全链便捷服务;持续壮大集体经济,深入推进村集体经济示范创建,实施好13个以上扶持村集体经济壮大项目,加快培育一批集体经济总社,力争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10%以上;持续规范农村土地流转,防范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农民权益;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有效整治遏制乱占耕地建房,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示范行动。
9.抓项目促进投资。重点在“跑、引、干”上发动,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多。一是紧盯项目跑。结合国省支持政策,特加是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等,吃透上情,强化项目包装,主动对接,力争完成向上争取4.3亿元以上。二是紧盯项目引。广泛挖掘人脉资源,开展“走出去”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当好“店小二”,力争新签约0.2亿元以上项目3个,新开工0.2亿元项目2个、0.1亿元项目1个,新增市外到位资金2.5亿元、省外到位资金2亿元。三是紧盯项目干。严格落实项目管理办法,从严项目招投标程序,科学开展以工代赈和绩效评价,严把项目实施质量关,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入库3.5亿元上。
10.抓安全严守底线。重点念好“紧、实、细”三字诀,坚决守牢生态环保红线和安全生产底线。一是始终坚持安全无小事和“时刻放心不下”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突出抓好渔业船舶、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沼气、农业机械、畜禽屠宰、兽医兽药、农业项目工程、农事用火、危化品等安全生产,落实好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切实做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将资格复审工作,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筑牢农业面源污染“防护堤”,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农药化肥减量、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农膜回收、水产健康养殖及种质资源保护等“五大行动”,纵深推进长江十年禁捕工作,持续巩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向好态势。二是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继续推行“班子领导+机关股室单位”包片挂联责任制,全面压实安全生产闭环管理“六方”责任。三是用好“双随机”“四不两直”等督查检查方法,科学增加检查频次,建立检查、反馈、销号“三张清单”和没有排查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三本台账”,现场交办、现场整改,补短板、除隐患、堵漏洞,巩固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11.抓队伍铸魂提能。重点在“铸魂、提能、正风、促干”上综合施策,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主力军。一是持续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持续提能。树牢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提升“两手抓、两手硬”,刚性要求干部参加省市调训,积极参加青年干部培训班、递进班学习,做到学农懂农精农,培育一批知识型、技能型、服务型技术人才。三是持续正风。持续推进干部作风效能建设,继续完善机关各类管理办法制度,持续开展“五个看不惯”“五不”整治,严格执行县委“九个选人用人”鲜明导向,办好“两代表一委员”建议提案和检察监察建议,主动配合好各类专项审计,扎实做好其反馈问题整改,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多办一些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四是全面促干。以实绩论英雄,以结果看成败,打破“吃大锅饭”“混日子”“躺平”顽疾,落实“ 四下基层”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让想干事者有舞台、能干事者有位子、干实事者不吃亏,把干部思想和精力统一到拼经济、比发展、争一流上来,汇聚建设农业强县的强大合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园区事务中心、烟叶产业发展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县农业信息站、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农村能源发展事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大队、畜禽产业发展事务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水产技术推广站、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农业产业化事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0517.7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577.4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指标21826.9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40517.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1826.91万元,占53.8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90.87万元,占46.1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4051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8.68万元,占6.71%;项目支出37799.1万元,占93.2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0517.7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577.48万元,主要原因是目结转指标21826.91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90.87万元,上年结转21826.9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48万元、农林水支出38559.66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53万元、 其他支出850.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690.8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6298.72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年初预算不包含项目预算,今年包含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64.63万元,占1.42%;卫生健康支出91.34万元,占0.49%;农林水支出18136.41万元,占97.03%;住房保障支出198.48万元,占1.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4.6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1.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0.12万元,主要用于: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98.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15.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参公事业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251.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69.5万元,主要用于:县级项目支出,专班工作经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防治项目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4年预算数为8474.3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支付,耕地地利保护,农机推广,种粮农民补助,畜禽养殖增量提质补助。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2024年预算数为1583万元,主要用于:对村集体经济的补助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长江禁捕,渔业补助。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234.48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95万元,主要用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811.06万元,主要用于:稻谷生产者直接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18.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5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68.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政府过紧日子。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其他特种车2辆。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现有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下乡,农业执法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下属14个直属事业单位以及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代县委管理的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等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68.0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8万元,增长16.5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人员工作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6个,涉及预算16240.2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270.9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5个,涉及预算15969.3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课时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行政单位基本支出,行政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事业运行(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一般由专班工作经费支出组成,保证各个产业专班正常运行。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为保证粮食产粮,除虫害的项目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促进农业发展所包含的项目总称,农机购置补贴支付,耕地地利保护,农机推广,种粮农民补助,牧种养殖增量提质补助。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指指农村中劳动群众自愿联合占有生产资料、联合经营、联合承担经济责任的一种经济形式。如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生产合作社、乡镇企业。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指反映有关于渔业保护与利用的项目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