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剑阁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50年,是目前全县唯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我院主要承担本区域及周边地区群众的医疗诊治任务,承担组织申报医学科研课题,为区域内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并强化区域内医疗救治体系,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医院将始终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的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做好高质量发展和安全两大重心,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基调,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医院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
1.强基固本,高扬党建引领“指挥棒”
一是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第一责任和发展第一要务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主题教育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相结合,深化党建课题研究,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三是落实基层党建,落实党建分级管理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两支队伍建设。四是推进行风建设,聚焦医院行风建设短板和普遍性问题,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考核,严查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2.坚定不移,守好医疗安全“主阵地”
一是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加强常态化医疗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二是细化依法执业自查,制定培训计划,强化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三是加强医疗安全检查及医疗风险防范的预警和提示。四是努力降低医患投诉发生率,提高医务人员纠纷防范能力和处置能力。
3.提质增效,锁牢质控管理“定盘星”
全面落实各环节质量控制措施,完善科室质控体系,提升医疗安全与质量、创新优化服务方式、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规范病历书写、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确保医疗质量稳中求进,持续提升。
4.对标对表,用好绩效考核“试金石”
深入分析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公室公布的年度考核结果,不断优化指标,改进医院管理措施,按质按量推进数据填报工作,提升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和质量,推动医院向精细化、现代化管理迈进,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力争在今年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国家排名与省级排名双双稳步提升。
5.固强补弱,筑牢等级管理“桥头堡”
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医院“12335”高质量发展战略,努力推进等级医院评审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持续做好等级医院评审数据采集,加强指标培训和考核,落实日常化管理医疗质量与技术管理评审指标,将指标监测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
6.高效施策,按下学科建设“快进键”
一是充分借助绵阳市中心医院“组团式”帮扶、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东西部协作优势资源,积极推进耳鼻咽喉科、妇产科等重点专科建设。二是持续巩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成果,确保胸痛数据的及时上报。三是全面提升临床服务“五大中心”。依托互联网医院建设,健全肿瘤防治中心、慢病管理中心服务体系,形成与县域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有效联动;依托微创介入中心,加强与绵阳市中心医院、东西部协作医院的技术合作,开展肿瘤、外周血管、神经等领域的介入诊疗;依托麻醉疼痛诊疗中心,不断满足患者对诊疗舒适性的新需求;依托重症监护中心,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重症医学能力提升项目的支持下加强重症救治水平,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
7.借智借力,锻造专科联盟“助推器”
发挥绵阳市中心医院“组团式”帮扶、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东西部协作项目常驻帮扶专家的管理、技术、人才、品牌、学科专科等方面的综合优势,进一步巩固提升“五大中心”建设成果,持续推进“心电一张网”工作进程,打造“组团式”帮扶工作全国样板。借力帮扶力量,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强化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水平,着力培养学科带头人,通过“柔性引才”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缓解人才梯队建设薄弱难题。
8.优化创新,下好紧密型医共体“先手棋”
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坚决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建立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医疗共同体体系,推动逐步实现编制、岗位、人员、经费、管理、财务、药物、信息等方面“八统一”,加快推动优势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带动全县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力争成为广元市乃至全省县域内医共体标杆。
9.以评促建,答好大型医院巡查“问卷星”
深刻认识大型医院巡查的目的意义,持续强化责任意识、攻坚意识,认清形势,加强对巡查迎检工作的重视。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3〕453号)要求,强化培训,切实推动各项迎检工作。二是开展全面自查,聚焦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聚焦行业作风问题多发领域,聚焦行风问题反弹领域,聚焦群众深恶痛绝的“微腐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10.多维施策,码齐项目建设“铺路石”
助力加快推进剑阁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步伐,全面改善医院的就医环境和医疗条件,满足患者就医需求。一是在无重大结构调整的情况下,全力筹建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新要求,完成原下寺院区公共卫生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卫生健康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人民医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人民医院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0469.7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21.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建设预算收支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人民医院2024年收入预算20469.7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77万元,占0.0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00万元,占0.2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0413.00万元,占99.7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人民医院2024年支出预算2046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47.00万元,占89.63%;项目支出2122.77万元,占10.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人民医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6.7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52.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建设预算收支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0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7万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56.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人民医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5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建设预算收支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50万元,占1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4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定额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人民医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0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人民医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人民医院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人民医院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人民医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人民医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9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82.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12.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人民医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越野车1辆、救护车5辆、送血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2台(套)。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人民医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12296.0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81.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2214.2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医院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医疗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等公立医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公立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包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包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