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4-04-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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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职能简介

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内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卫生宣传、妇幼保健、儿童计划免疫、传染病管理、日常事务等工作,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重点工作

1.医疗管理

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警觉,坚持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升分级诊疗水平。认真做好业务技术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学习,积极组织院内工作人员开展业务讲座和新知识培训,特别加强急诊救护知识的培训,加强医疗技术操作的培训。打造特色科室,建立高素质人才队伍。

2.财务管理

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项目绩效;认真执行津补贴发放制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认真清理往来账务,强化债务化解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卫健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951.9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8.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收入预算1951.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3.63万元,占1.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8.34万元,占32.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300万元,占66.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支出预算195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34万元,占32.2%;项目支出1323.63万元,占67.8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51.9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0.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与新进人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8.34万元、上年结转23.6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8.3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07.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96万元,占10.66%;卫生健康支出511.16万元,占81.35%;住房保障支出50.22万元,占7.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6.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2.9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0.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4年预算数为488.2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8.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3.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44.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10%,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一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救护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344.8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44.8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30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补助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用于机构其他卫生健康相关事务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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