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3.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倾情关爱,确保留守儿童一个不缺。
学校制定了《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一是建立留守儿童名册台账;二是开展“代理父母”“爱心妈妈”结对、“同伴互助”结对、“经典阅读”、“乡村少年宫”、“心理健康咨询”、等关爱行动;三是举办全校“留守儿童给父母一封信活动”、“留守儿童歌咏比赛”等;四是开展“心理咨询教师关爱困境儿童及孤儿教育活动”等;五是录制优秀家长和心理咨询教师家庭教育讲座视频等。
2.营养改善,确保每个学生都享受。
根据县上统一要求,科学制定食谱,确保在校所有学生均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体质明显增强,覆盖率达100%。
3.抓创建,促全面优质发展
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师资力量显著提高,教学质量逐年提升。全体教师积极参与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及生本教学实验,在市县各类竞教活动中屡获佳绩,多名教师被评为市县骨干教师、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在此基础上,根据县局规划,学校已经建成县局优秀党支部,平安校园、卫生单位、无烟单位和文明校园等,创建目标基本实现,促进了学校全面优质发展。
4.控制辍学保学工作,确保一个不少;资助确保一分不少。
让每一个适龄儿童在义务教育路上一个不能少,其他学段不得有因贫辍学现象,确保资助到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教育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迎水小学校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迎水小学校单位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339.0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8.28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人员减少,学生人数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迎水小学校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339.0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3万元,占0.3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7.94万元,占99.6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迎水小学校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33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62万元,占96.03%;项目支出13.45万元,占3.9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迎水小学校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39.0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8.28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人员减少,学生人数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7.94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64.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迎水小学校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9.0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88.28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人员减少,学生人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64.67万元,占7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5万元,占10.40%;卫生健康支出12.71万元,占3.75%;住房保障支出26.44万元,占7.8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6.65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经费支出:学前教育经费包括学前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5万元。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248.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5.2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6.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迎水小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5.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3.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迎水小学校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节俭办学减少公务接待。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迎水小学校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迎水小学校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迎水小学校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迎水小学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迎水小学校单位无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迎水小学校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24.22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4.22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极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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