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国光小学校职能简介
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实施中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二)剑阁县国光小学校2024年重点工作
1.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正确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6.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教育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国光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2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76.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7万元。剑阁县国光小学校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26.2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2.0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和人员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国光小学校2024年收入预算22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2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国光小学校2024年支出预算22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31万元,占97.81%;项目支出4.95万元,占2.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国光小学校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26.2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2.0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和人员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2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76.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6.2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2.0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和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76.92万元,占78.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7万元,占10.42%;卫生健康支出8.10万元,占3.58%;住房保障支出17.67万元,占7.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6.40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70.52万元,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3.5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7.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国光小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1.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国光小学校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的要求。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国光小学校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国光小学校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国光小学校下属局机关等0家行政单位和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国光小学校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开封小学校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国光小学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0.42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0.42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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