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4-04-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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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剑阁县普安镇现有中心卫生院一所,中心卫生院下设分院5个,中心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一级甲等卫生院,医院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开放病床104张,年收治住院病人3800人,年门诊8.2万人次。现有在职职工125人,其中有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24人,初级职称75人,

门诊部设有中西医内、儿、妇、外、皮肤、口腔、五官等临床科室,开设有B超、心电、放射、化验、脑电、脑血管检查等医技科室。本院还设有碎石、泌尿生殖、疼痛小针刀、针灸理疗等特色专科,碎石专科被评为市级重点专科。住院部现开放病床  张,设有普通病区、爱婴区,还设有治疗室、手术室、危重急症抢救室、分娩室、待产室。

医院配置有大型体外震波碎石机、前列腺汽化电切镜、膀胱镜、心电监护仪、微波治疗、牙科综合治疗机、婴儿暖箱等大中型高精尖治疗设备以及DR、脑电地形图、彩色脑血管多普勒、B超、心电图机、血糖仪、全自动生化仪、尿液分析仪、血球计数分析仪、仪等大中型诊疗设备,各类诊疗设备共50余台件。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按照县卫健局提出的医疗、护理要求,按照医院等级化建设要求,认真开展基础医疗、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健康扶贫工作,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今年利用“特色科室”、“社区医院”创建为契机,加强医院的内涵建设,要求全院职工要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要求。

2.进一步完善医院的规章制度,加强临聘人员的管理,加强医院的劳动纪律管理,严格考勤制度,严格执行医院缺陷管理制度,确保医院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加强领导责任制管理,年初与各科主任签定目标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全镇农民、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率。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强化内涵建设,规范运作程序,控制次均住院费用,实际报帐比例达到全县平均水平,为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优质、价廉、热忱的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服务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卫生健康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3152.9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6.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变动。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收入预算3152.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6.22万元,占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52万元,占3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88.15万元,占6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支出预算315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18万元,占38%;项目支出1937.79万元,占6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71.40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7.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变动。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5.1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2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15.1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0.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32万元,占10.81%;卫生健康支出985.37万元,占81.09%;住房保障支出98.49万元,占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1.3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4年预算数为939.2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6.1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98.4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5.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1.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3.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2辆,其中,救护车1辆,商务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965.3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83.7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881.57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补助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用于机构其他卫生健康相关事务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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