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高观小学校职能简介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1.正确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6.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二)剑阁县高观小学校2024年重点工作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好“三会一课”活动,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规范办学行为,继续常态抓好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和纪律作风深化整顿活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氛围。
2.强化“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继续扎实做好新冠疫情及各类流行性疾病常态防控工作,全方位多角度抓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
3.深化教育改革,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精神,抓好新课标培训等校本教研,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有效课堂高度融合,以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为核心,细化“双减”及“五项管理”,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教学质量再提质升位。
4.立德树人五育并举,以多彩活动为载体,继续开展好“四节”活动,以科技类社团建设为突破口,开展好综合实践活动,丰富师生校园文化生活,塑造办学特色。
5.继续完善各类考核制度,切实做到奖惩有据,考核公平,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以“细、实、准、透”为抓手,提升学校内涵管理水平。
6.加强课后服务的宣传,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制定方案,开展好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为老百姓办实事。优化学校后勤保障,为教育教学服好务,多方筹措资金,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教育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高观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高观小学校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358.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1.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上年结转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高观小学校2024年收入预算3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8.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高观小学校2024年支出预算3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47万元,占97%;项目支出8.33万元,占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高观小学校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58.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1.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上年结转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8.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77.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高观小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8.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1.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上年结转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77.24万元,占7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3万元,占10.7%;卫生健康支出13.95万元,占3.8%;住房保障支出28.97万元,占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266.66万元,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等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0.58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8.6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3.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8.9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高观小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0.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0.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事业人员基础绩效奖、其他人员基础绩效奖、等支出。
公用经费10.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高观小学校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务接待费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高观小学校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高观小学校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高观小学校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高观小学校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高观小学校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高观小学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8.6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8.6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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