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4-04-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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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部门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拟订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日常监督检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指导协调理论研究、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指导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组织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和推广。

5.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明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剑阁特色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性文化建设。

6.将农民夜校统筹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统筹组织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

7.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县级新闻单位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新闻宣传活动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8.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推动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组织指导重大对外宣传活动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9.负责人权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及民族地区、反邪教等方面的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10.统筹协调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网络安全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统筹协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负责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及其监督执法工作。协调处理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统筹推动网络阵地建设,依法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和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功能业务的审批及日常监管,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基础管理工作。

11.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论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2.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和乡镇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定我县重大问题宣传口径。

13.对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电影和旅游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统筹县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组织研究县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重大政策,会同有关单位负责相关工作开展。

14.负责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和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等。负责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志书的出版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和县外新闻媒体来剑采访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新闻记者证管理工作。

15.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和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工作,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和参与重大电影活动和电影对外合作交流等。

16.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7.归口领导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等宣传思想文化和旅游单位。

18.负责全县地方志行政管理职责。

19.承担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县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县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等日常工作。

2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2024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

坚持把习近平文化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学习培训课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掌握这一思想的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专题培训班,有计划地对全县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人才队伍进行轮训。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确定一批重点选题,组织社科理论界从不同角度、不同学科专业结合上进行深入研究,举办系列专题研讨会。组织各类媒体持续加强宣传阐释,推出高质量的理论文章、新闻专题、融媒体产品等,转载刊发中央、省市重要理论文章。学好用好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贯彻落实四川省文化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工作方案和广元市委文化强市发展战略。

2.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工作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实施党的创新理论传播工程。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修订乡镇、县级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测评细则,持续推进全覆盖列席旁听工作。举办全县第三届基层理论宣讲大赛,组建理论宣讲专家库,打造特色精品宣讲课程(作品)。组织好集中宣讲,积极参与“党的创新理论在广元”基层理论巡回宣讲,组织开展“理响巴蜀”短视频制作展播活动。持续推进“一地一品”示范项目建设,巩固提升“剑门新语”理论宣讲品牌。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两微一端”理论宣传阵地作用。组织开展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中国式现代化剑阁篇章、巴蜀文化、蜀道文化、三国文化与冷门“绝学”、红色文化、城乡融合发展等研究。组织开展“四季走蜀道”社科理论活动。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等权威读物的学习和发行工作。

3.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

做好广元“一节一会”、第二届“古蜀道徒步游”等重大活动报道。策划开展“沿着总书记足迹周年回顾”“万千气象看四川——剑阁行动”“筑梦现代化  共绘新图景”“城乡融合看剑阁”等主题采访,展示县委“1233”发展战略的成效。加强和改进经济宣传,建立经济宣传工作机制,持续开设“拼经济比发展争一流”等专题专栏,精准有效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开展营商网络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媒体异地监督行为,管好财经类自媒体。加强城市形象宣传。持续推进县融媒体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合发展、提质增效。持续做好“看广元”APP下载推广工作。

4.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县(点)。常态长效开展“五史”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75周年宣传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法》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思想政治测评体系,深化形势政策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强国复兴有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红色遗址、革命文物和纪念设施保护利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测评,推动红军血战剑门关纪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改陈布展。积极组织参加广元市第三届乡村知客大赛、第五届红色讲解员大赛,开展“重走长征路”“寻根红色足迹”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党政宣传标语“三定三关”管理机制,提升公益广告管理精细化水平。承办全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深化“文化大篷车”下基层送服务活动。落实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月”活动。

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典型推选活动。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精心组织“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实践,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组织好中小学“开学第一课”。开展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举办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骨干培训班。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打造一批家风教育和廉洁文化基地。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打赢打好创建第六届省级文明城市攻坚决胜战,做好新一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推荐评选。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深化高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农村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争创全省首批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试点县。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持续推动“文明+文化+网络”融合发展。持续打造文明实践项目。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分类升级行动,持续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中心(所、站)和培育文明实践精品项目。

5.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贯彻四川省文化事业三年规划项目,制定实施文艺精品创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规划,推动出台《剑阁县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办好文艺和社科专家双月座谈会。落实繁荣长篇小说创作实施方案,优化剑门关文学奖,推动设立剑门关文艺奖。实施地方戏曲保护工程。实施精品电影(剧本)创作培育工程,推进电影《人间寻味剑门关》、广播剧《翠云廊》创作拍摄。开展“我眼中的新时代”主题采风创作活动,深入挖掘蜀道文化、红色文化、历史名人文化等题材,推进图书《中国蜀道史》等创作生产,抓好歌曲《蜀道长歌》等打磨提升、宣传推广,新创作一首歌曲《剑阁是个好地方》(暂定名)。促进电影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做好全国、全省“五个一工程”奖推评工作。组织参加四川省第二届川剧汇演、首届原创歌曲大赛等活动。

深入开展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强县属国有文化企业职能建设。分级分类推进国有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博物馆体制机制改革等专项改革。加强版权保护和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力度,推进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安全相结合。

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因地制宜打造乡镇文化综合体,开展村级片区公共文化设施规划编制,统筹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支持实体书店融合创新发展,实施农家书屋效能提升工程。优化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提升电影放映质效,深入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作。推进大蜀道博物馆等重大文化设施项目建设。深入挖掘本地出版资源,围绕蜀道文化等重点选题,策划出版一批本土主题出版物。组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2024天府书展、第四届四川省乡村文化振兴魅力竞演大赛、“天府乡村大舞台”、第九届全省广场舞集中展演、民族音乐周等活动。

深入实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制定支持规上文化企业发展壮大政策措施,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推动县级平台与省、市平台三级贯通。探索推进文化企业上市培育计划、重点民营企业扶持计划。推动县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推动印刷业稳健发展,不断提升印刷企业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围绕打造大蜀道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核心区,完善和实施景区提档升级规划,持续推进景区“二次创业”,加快剑门关翠云廊景区二批次提升项目建设。创新开发非遗之旅、文博之旅等产品,提升翠云廊等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水平。常态开展“四季游广元”活动,持续举办第十四届大蜀道国际文化旅游节、古蜀道徒步游等重大节会活动。推进剑门蜀道国家主题游径建设。

6.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统筹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作推进组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推进文化传承发展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和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加快蜀道申遗工作。做好2024年“双试点”申报工作,争取四川省第二批乡村石窟文化公园(景点、微景观)项目,贯彻落实加强蜀道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分工方案,推进“蜀道金牛”蜀道区域性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加快推进蜀道系统性研究系统性宣传。组织参加“四季走蜀道”宣传推广系列活动。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参加中华经典诵读、青少年书画传习大会、中小学生戏曲传承展演、文物修复年度人物推介等活动。做好《中国蜀道史》出版发行工作。

7.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

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领袖形象的对外宣传。实施国际传播效能提升工程,开展外宣人才摸底,建立外宣资源库和国际传播项目储备库,积极参与全省国际传播项目培优计划。实施蜀道文化“扬帆出海”行动,积极参与中华文明全球传播工程和“机遇中国”“走读四川”主题外宣项目,围绕大蜀道非遗技艺等特色资源及大蜀道国际文化旅游节、古蜀道徒步游等节庆活动,组织参加“国际媒体人广元行”“外籍友人看广元”“贾和普走蜀道”等外宣活动。建强用好国际传播平台。推进新闻发布规范管理。拍摄纪录片《翠云廊》(海外版)、《古树年轮》。

8.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

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县委巡察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适时开展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综合分析研判,推进意识形态领域深层次问题专项研究。建立健全舆情应对协同机制,加强重大决策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开展舆情应对处置督查考核,抓好舆情应对处置实训对抗演练。加强新闻媒体、学校、社科研究机构、出版单位、涉藏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进一步开展论坛、展会、节庆活动精简工作。扎实推进“扫黄打非”“打假治敲”工作,推动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常态长效。建立网络安全隐患漏洞监测预警和通报处置机制,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网络辟谣联动处置机制。加强网上有害信息举报,全面实施网络综合治理“千百十”工程,扎实推进“天府清风2024”等专项行动。加强网络正能量队伍建设。健全“大思政课”建设工作机制。

9.坚持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全县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做好县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抓好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管理工作,稳妥推进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升格增编。持续推进县融媒体中心提质增效。指导县文联、县作协、县社科联及相关协会开展工作。办好网络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提升等专题培训班。实施年轻干部“培优”工程。加强“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文化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持续做好“巴蜀文化英才培养计划”等人才工程计划推荐工作。开展好新闻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和政工人员职称评审。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认真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作风。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869.2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项目拨款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24年收入预算869.2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6万元,占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3.26万元,占9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24年支出预算86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26万元,占65.95%;项目支出296万元,占34.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869.2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项目拨款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3.2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8.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3.2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82.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项目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2.4万元,占85.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7万元,占6.86%;卫生健康支出19.6万元,占2.32%;住房保障支出43.4万元,占5.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89.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广元日报《剑阁版》宣传费、剑门关文学奖经费、网络舆情监测软件使用费、县委网信办县网信中心工作经费、县文联工作及活动经费、社科联工作经费、剑阁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运营经费、《翠云廊》杂志编印费、广元日报驻剑阁记者站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宣传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99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省市媒体网站合作经费、对外宣传费、全县重大氛围营造(广告费)、“理想巴蜀”理论宣讲视频拍摄。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63.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9万元,主要用于:第六届四川省文明城市创建、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宣讲、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经费和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扫黄打非”工作专项经费、意识形态巡查督查工作经费、党报政府采购。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7.8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3.4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3.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8.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公务员基础性绩效、年度考核奖、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4.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车改革后,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已经没有公务用车,故我部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属于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我部机关运行经费为64.3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长25.62万元,增长66.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头经费增加和2024年一体化结构调整,其他交通费用调整到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无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4个,涉及预算334.3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64.3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27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宣传管理(项)指:反映宣传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部机关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部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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