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4-04-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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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部门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职能简介

1.制定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和文物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指导推进相关设施建设。

4.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剑阁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申报县级(含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推动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体育和广播电视系统、文化旅游园区、新业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统筹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查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12.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剑阁整体文化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13.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14.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5.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统筹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上级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统筹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分类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二是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

三是围绕“时代光影 百部川扬”“神秘蜀韵 百部川扬”“天府乡村 百部川扬”三大主题,组织做好视听作品创作工作。

四是抓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五是抓好同省局工作对接及项目资金的争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剑阁县图书馆、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剑阁县文化馆。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部门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3191.3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94.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数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3191.3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22.74万元,占2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8.6万元,占7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319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6.39万元,占57%;项目支出1384.95万元,占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191.3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94.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数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8.6万元、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2.74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2383.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7万元、农林水支出1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51万元、其他支出3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68.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策性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90.71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68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61.7万元,占2%; 农林水支出130,占4%;住房保障支出135.51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062.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4年预算数为103.05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方面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群众文化(项)2024年预算数为295.48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文艺术馆支出等。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旅游宣传(项)2024年预算数为81万元,主要用于:宣传营销方面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146.09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 广播电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0.6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2.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9.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35.5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06.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11.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9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相关预算政策性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长,主要原因是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车4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公务用车。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0.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8.95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相关政策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车4辆、越野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8个,涉及预算657.55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 194.3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8个,涉及预算463.2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旅游宣传(项):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旅游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其他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反映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 广播电视事务(项):反映广播电视台等的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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