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文化馆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4-04-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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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文化馆职能简介

1、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3、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

4、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5、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6、指导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作,为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培训人员,并向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

7、指导本地区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儿文化工作;

8、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9、参与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剑阁县文化馆2024年重点工作

1、完成数字文化体验馆和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2、开展书法、广场舞、古典舞、洞箫、葫芦丝、旗袍、剪纸等免费培训,拟培训学员3000人次;

3、在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开展书法、美术、摄影线下线上展和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同时开展好直播;

4、指导并协助杨村镇搞好傩戏文化艺术节、佛山猪儿会,普安镇锯山垭大肉会等民间节会;

5、拟邀请四川省文化馆专家指导,策划、申报四川花灯艺术节;

6、拟邀请省非遗协会,指导申报白龙花灯为国家级非遗;

7、开展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并积极组织参加成都国际非遗节、天府旅游美食汇等活动;

8、认真组织文化馆评估定级;

9、继续组织参加国家、省、市美术、书法、摄影等相关比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文化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文化馆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12.8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文化馆2024年收入预算212.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2.8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文化馆2024年支出预算21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24万元,占84.21%;项目支出33.6万元,占15.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化馆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12.8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2.84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3.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文化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2.8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3.68万元,占8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9万元,占8.78%;卫生健康支出6.45万元,占3.03%;住房保障支出14.02万元,占6.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4年预算数为173.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6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4.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化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9.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3.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化馆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剑阁县文化馆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剑阁县文化馆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化馆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化馆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文化馆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文化馆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文化馆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剑阁县文化馆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47.52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3.9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3.6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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