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樵店小学校职能简介
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正确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6.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二)剑阁县樵店小学校2024年重点工作
1.精细管理,科学发展,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1)深化党建工作。加强学校党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作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认真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把《自律廉洁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挺在前头,按程序规定办事,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规范运行。要把师风师德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氛围,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风突出的教师队伍,推动学校快速发展。学校将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和《严禁有偿补课承诺书》,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2)实施精细管理。继续推行“一人一岗、一岗双责”的学校管理模式,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明确教师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标准,努力做到布置到位,指导到位,执行到位,检查到位,及时反馈,及时通报,及时改进,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稳步、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3)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开校务会、教代会等,继续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学校财务收支情况、重大决策、工程项目、教职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
(4)加强家校合作。本期争取建立家长同盟军,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积极作用,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学校管理部门的社会亲和力和公众信任度。学校将举办家教讲座、教学开放日、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家长会等专题活动,密切学校与家庭、社会的深层联系,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规范行为,落实巡查,牢固树立质量意识
(1)增强教学法规意识,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规范招生行为,执行课程计划,规范教学用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征订教辅材料,开齐开足上好各门课程,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要进一步优化课堂教学,加强学法指导,注重创新精神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为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教务处要将科任教师、班主任、学科组长等的工作量情况如实填报,上交存档,将和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期末考核等挂钩。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工作要突出一个“严”字,落实到“有序”上;强化一个“优”字,落实到“创新”上;明确一个“实”字,落实到“效益”上,使教学管理有新的举措,新的发展。本学期将坚持开展“教学常规月月评”活动。
(3)深入实施“每日巡查”。学校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组成的教学巡查小组将开展“每日巡查”制度,严格落实师生请假制度,实行随堂听课、推门听课制度。重点落实教学常规“五无”工作(即:上课无迟到早退现象、课堂无乱班现象、上课无接听、拨打手机现象、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无不备课不带教案上课现象)。引领全体教师认真上好每一堂课,教好每一个学生,提升各学科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4)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教导处要根据上学期抽考、统考的具体情况召开质量工作分析会查找不足、明确方向,力争在本学期抽测中取得好成绩。要加大毕业班的质量监控;要狠抓学困生的辅导工作,建立学困生档案,使辅导工作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要把常规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结合起来,使教学的常规检查常态化,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要重视学生学习习惯的培养,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确保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3.博采众长,开拓创新,培育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1)完善教研制度。要创设和谐融洽、平等对话的教研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科研讨课、公开课和常态课的教研活动。完善落实推门听课制度和骨干示范制度。要组织教师加强理论学习,更新教育观念,强化教师的专业知识。可以学习理论名著,也可以学习教育报刊杂志中有价值的、可操作的文章,同时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通过观看名师课堂教学实录,学习名师、大师的教学经验。
(2)深化课题研究。把好课题的立项、开题、中期验收、结题等各个环节,以保证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在课题研究中,聚焦课堂,以课堂教学为研究重点,真正抓好课堂教学中有研究价值、有影响的问题,通过课题研究,有效引领教师做到实在的问题,实在的研究,让教师们人人争做一名反思型、科研型的教师。
4.夯实学生养成教育
(1)抓好队伍建设,促德育队伍素质全面提升
规范班主任工作手册记载,提升管理意识。为规范班主任各项材料记载,本学期继续统一印发《班主任手册》,记载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概况、班务工作计划与总结、家访记载、与学生交谈记录和每周具体的工作安排等。各班主任要及时、规范、系统地把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成功的经验、失败的教训、各种教育的典型材料都记录下来,长期积累,作为总结的素材,加强工作的科学性,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学期末,政教处将收齐《班主任手册》,并进行评比。
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自主意识。继续用好少先队大队委,大力推行学生德育自主管理。本学期继续将大队委分成四组,每组六人,由政教处牵头,让学生参与到升旗、两操(课间操、眼保健操)、班队会、路队等检查中。坚持“人人有岗位,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坚持每日评比、每周小结、每月评比。每月举行一次校级大队委、自主管理委员工作例会,对其进行业务指导、总结经验,力争使学校、班级管理水平不断上台阶。
(2)抓好常规教育,促学生良好习惯全面养成
本学期将继续抓实常规教育,重点落实“走好路,做好操,扫好地”、“行为美,语言美”等常规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培育有责任、有担当的文雅学生。一是坚持日常检评。政教处要继续抓好“文明班级”“纪律优胜班级”“安全优胜班级”“清洁优胜班级”评比活动,开展班风班纪、环境卫生、眼保健操、广播体操评比,使全校形成班班争先,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学校每月、每周的教育内容常抓不懈,不定期抽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及时改进,做到日检查日反馈、周评比,将常规工作做细、做实。二是认真上好班队课。班队课是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主阵地,任何人不得抢占。每周班队会要有计划、有准备、有重点、有针对,内容要具体丰富,形式要多样。各班要按政教处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切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凡是学校、班级开展的相关教育活动及过程材料,均应反映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
5.全面统筹,增强意识,倾力提高服务质量
(1)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要牢固树立“隐患即是事故,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强化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加强门卫管理,加强校舍安全排查;充分利用班会、队会等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课间活动安全、食品安全、教学安全以及防火灾、防溺水、防踩踏、防地震等安全教育,筑牢安全底线,杜绝安全事故;利用安全教育课及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进行安全知识宣传,让安全走进师生的心房,构筑安全“防火墙”。每学月开展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坚持做到“两个结合”:即安全例检和安全互检相结合,安全例会和活动观摩相结合,从而提升安全教育实效性。
(2)加强学校工会工作。继续实施“送温暖”活动。加大力度关心退休老同志,关心生病教职工,积极为教职工谋利益、办实事、做好事,把送温暖、办实事活动向经常化、制度化发展。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医疗互助保险等工作,要加强教师心理疏导。积极开展简朴、健康、和谐的文体活动,丰富广大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3)加强后勤保障工作。一是规范财务管理。要合理使用各项经费,计划开支,专款专用;推行学校“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让财务管理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执行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不搭车收费、不扩大代办费范围、不代收费用,确保学校财务管理规范、精细、帐物相符。二是提高服务质量。要确保校园建设、教育教学办公用品的维护、维修、采购、供应及时到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教育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樵店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樵店小学校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36.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和结转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樵店小学校2024年收入预算2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樵店小学校2024年支出预算2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08万元,占97.6%;项目支出5.62万元,占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樵店小学校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36.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和结转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85.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樵店小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6.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4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和结转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85.87万元,占7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6万元,占10.2%;卫生健康支出8.55万元,占3.6%;住房保障支出18.12万元,占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7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等。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6.87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包括临代人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4.1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8.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樵店小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4.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遗属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6.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樵店小学校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本年预算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樵店小学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樵店小学校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樵店小学校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樵店小学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樵店小学校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樵店小学校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2.17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2.17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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