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4-04-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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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职能简介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甲级一等中心卫生院。坐落在新县城下寺镇尚书街85号,辖十一个行政村、十个社区居委会,服务半径达二十余公里,辐射到市中区、青川,服务人口经六万余人。

全院共有职工80人,大专以上67人,中专学历13人;副高8人,主治医师7人,执业助理以上资格的29人,执业护士资格的25人,开设床位60张。

医院占地面积750平方米,业务用房1896平方米,购置有彩超、心电图机、迈瑞生化仪、迈瑞血液分析仪、迈瑞化学发光仪、迈瑞尿液分析仪、BE凝血仪、牙科综合治疗机、台式心电监护仪、液压手术床、四维电动牵引床、麻醉呼吸机、DR等大中型设备20余台件。

设置行政后勤、公共卫生、中医诊疗、临床科、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门诊部、住院部二十多个临床科室。对常见病、多发病、凝难杂症有丰富的诊疗水平,并能开展中下腹部及骨科手术,年门诊人次达八万余人次。其主要功能是直接对群众提供一级预防,在社区管理多发病、常见症病人,并对疑难重症做好正确转诊,协助高层次医院搞好中间或院后服务,合理分流病人。

医院发展按照“崇德、诚信、精医、惠民”的理念,勤政为民、廉洁从医,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承担了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群众健康得到保障,社会满意度达到95%以上,先后荣获“全国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市级中医工作示范单位”,“市级廉洁建设示范单位等”殊荣。

(二)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重点工作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分级诊疗政策的培训和执行力度,争取多种形式建立医疗服务联合体,努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流、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贯彻执行国家带量药品采购和积极推广DRG付费,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严格执行卫健委相关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规定,控制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重,禁止使用贵、特药和高尖端耗材,坚决杜绝开单提成和不合理检查、用药,加强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医保报销各项政策。要加强医保政策、健康知识及业务宣传,引导群众科学合理就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

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严格执行村卫生室“六统一、二独立”为基本内容的规范化管理,强化村卫生室工作目标管理,重点打造窑沟社区和峰垭村卫生室,突出卫生网底服务能力。完善村站综合目标考核和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机制,做到季度督导检查,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并将考核结果与村站补助直接挂钩。

2.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学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强化分级管理目标,全面落实勤、能、德、积相结合的考评制度,重点倾向一线医务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员。

二是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服务能力提升创建成效,从医疗服务体系、资源布局和功能调整完善入手,有效盘活存量,引导患者有序就医,推动服务能力再提升,全面完成科室流程改造工程,要用好所配设备,提升发展和生存能力。

三是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健全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规范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强化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提高医院感染控制意识。

四是保持中医药发展优势。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传播中医药文化和健康知识。巩固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成果,进一步推进中医馆、理疗科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五是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落实健康“守门人”职责。

3.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培训督导好各级医生,做到对可疑病例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制度,规范免疫接种门诊,提高计划免疫接种质量和接种率。开展健康教育,保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卫生健康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634.8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3.0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收入预算2634.8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9.02万元,占1.4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5.87万元,占30.2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800.00万元,占68.3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支出预算263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87万元,占30.21%;项目支出1839.02万元,占69.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834.8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7.12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预算增加,新增乡镇工作补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5.8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0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3.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5.8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8.10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预算增加,新增乡镇工作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6万元,占10.85%;卫生健康支出644.74万元,占81.10%;住房保障支出64.77万元,占8.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6.3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4年预算数为614.1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0.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4.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5.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1.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4.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1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预算下调。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5.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5.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854.1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54.1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800.0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医院收取的医疗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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