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木马镇卫生院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4-04-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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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木马镇卫生院职能简介

木马镇卫生院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是国家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提供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尘肺病患者康复、基本医疗等综合服务。

(二)木马镇卫生院2024年重点工作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护理质量治理

3.尘肺病康复工作

4.人才队伍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卫生健康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木马镇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木马镇卫生院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360.20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4.70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木马生院2024年收入预算680.1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0.49万元,占5.9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62万元,占27.8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50万元,占66.1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木马生院2024年支出预算68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62万元,占27.88%;项目支出490.49万元,占72.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木马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60.22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0.10万元、上年结转40.4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5.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木马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9.6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5.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0万元,占14.13%;卫生健康支出147.81万元,占77.95%;住房保障支出15.01万元,占7.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4年预算数为147.8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木马镇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9.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3.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木马镇卫生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0.08万元。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木马镇卫生院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木马镇卫生院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木马镇卫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木马镇卫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木马镇卫生院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木马镇卫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463.6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3.6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45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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