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剑阁县盐店镇西庙卫生院成立于1952年,位于剑阁县盐店镇西庙场新街251号。目前属国家一级乙等综合医院,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定点医院。
医院现有职工13名,执业医师2名,执业助理医师2名,执业护师2名。编制床位10张,开放床位9张。医院拥有国内先进的高档数字式十二通道心电图机、迈瑞B超、便携式B超(床旁)、全自动生化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等医疗设备。
医院开设有内科、外科、儿科、中医科、检验、等临床科室。能开展对临床常见病、多发病能给予积极准确的诊治,并对临床危重、急诊病人进行有效的抢救和治疗。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积极引进人才,加大人才培养,积极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人员管理
人才是医院的立院之本,发展之源,我院人才面临严重两级分化,培养人才迫在眉睫,今年我院将在临床、护理、检验上招聘人员,争取今年外派医生、护理外出培训学习,外派年轻医生外出进修学习。督促医生考取职称及资格证书,凡不按规定年限考取执业资格,将下浮年终目标奖及绩效各10%。今年将对每个岗位进行工作效率及能力进行评估,对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坚决给予调整。
2.对医疗设备适当投入,满足医院业务需要
根据政策的支持,力争引进DR设备,同时落实好新旧设备的使用,如肺功能检测等。对检验科设备要充分论证其成本核算,医生要充分掌握各种检验项目、结果意义。同时提升对设备的操作能力。
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及能力提升,严格绩效考核制度
一是医疗质量是医院的核心,只有规范的医疗行为才能确保医院及患者的安全,才能有力助推医院向正确方向发展,我院将在医疗质量管理上决不松懈,落实好十八项核心制度及十大安全目标,每月必须有培训、有检查、有通报、有整改情况。
二是积极推进优质护理及优质服务工作,加强药事服务能力提升。积极推动医生、医护、医技、医保、公卫、后勤等部门间的有效联动,相互支撑与协作,总体推进医疗业务长足发展。
三是我院将继续开展与县人民医院及中医院的联动,维护好远程会诊,并利用好远程会诊功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卫生健康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盐店镇西庙卫生院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70.2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4.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数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西庙卫生院2024年收入预算270.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75万元,占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54万元,占4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0.00万元,占5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西庙卫生院2024年支出预算27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4万元,占39%;项目支出163.75万元,占6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西庙卫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0.2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54万元、上年结转13.7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西庙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5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8.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万元,占10.59%;卫生健康支出86.79万元,占81.46%;住房保障支出8.46万元,占7.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4年预算数为82.8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9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4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西庙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西庙卫生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单位提高效率,精简开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西庙卫生院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西庙卫生院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盐店镇西庙卫生院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盐店镇西庙卫生院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盐店镇西庙卫生院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盐店镇西庙卫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57.4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7.4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5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医院收取的医疗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课时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补助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用于机构其他卫生健康相关事务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