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部门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融媒体中心职能简介
1.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大活动,策划组织采访报道,做好全县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和政务信息服务,切实加强媒体监督,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负责电视台、广播电台、“直播剑阁”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剑阁发布”政务微信微博、“剑阁手机报”等媒体平台的采访、编辑、刊(播)发和日常运营维护、安全播出管理工作,提高新闻传播效率。
3.负责对外新闻宣传,做好对外宣传平台的采编刊播工作,向电视、网络、报刊等外宣媒体提供各类稿件,组织协调外宣媒体采访报道工作。
4.按照“统筹策划、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科学评价、有效应用”的模式,统筹调度全县媒体宣传资源。
5.负责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图文产品的生产服务工作,负责上级授权的广播、电视频率、功率和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检测和安全播出工作。
6.负责全县应急广播、县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的节目源的采编、制作及播出。
7.负责探索创新融媒体传播平台和媒体融合发展运行机制;加快融合便民服务、文化服务等其他功能。
(二)剑阁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总体思路:以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为重点,以新闻产品提质提量增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推进“新闻宣传、媒体融合、产业发展、内部管理”等重点工作,再掀内外宣工作新高潮,力争新闻作品生产水平全市领先。
一是持续做强上宣工作。持续聚焦“大蜀道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核心区、剑阁承办2024广元“一节一会”、中国绿色铝都重要承载地、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最优营商环境“剑阁样板”等重点,加强与上级媒体的联系、合作,在央视、四川卫视上一批有影响的新闻稿件,讲述剑阁好故事,唱响剑阁好声音,力争年终交出一份亮眼的外宣成绩单。
二是持续做活媒体业态。坚持“内容为王”的新闻服务理念,精心策划、用心创作一批迎合基层干部群众多样化信息需求,以极具主流媒体品格气质的新闻精品,提高“剑阁融媒”APP下和剑阁融媒抖音下载量、粉丝量、阅读量、点击量。竭尽全力以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新闻宣传精品晒美剑阁画卷、抖美剑阁声音、话美剑阁故事。
三是持续做强干部队伍。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一方面坚持党建引领,着力构建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坚持实战练兵,强化“业务+队伍”意识,提升队伍的“团队+新闻”能力,实现队伍和业务“双提升”目标。
四是持续做细安全播出。安全播出是新闻工作的生命线,严格“三审三校”制,不断完善管理流程、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力量,及时检查维护设备,确保重要活动、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的播出万无一失。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融媒体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差额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剑阁县传媒营运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融媒体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融媒体中心单位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548.7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548.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01万元,占1.8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71万元,占92.7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0万元,占5.4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54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71万元,占78.13%;项目支出120.01万元,占21.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18.7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71万元、上年结转10.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9.7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8.7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1.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聘用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78万元,占84.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6万元,占7.3%;卫生健康支出12.66万元,占2.44%;住房保障支出28.4万元,占5.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29.7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27名在编人员,13名控制编制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支出,以及日常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等费用以及各个平台、APP平台使用的租金和升级维护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7.8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按照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6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按照规定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8.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8.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8.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其他津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公用经费30.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压减。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中心及下属单位剑阁县传媒营运中心等新闻采访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融媒体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融媒体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融媒体中心共有车辆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融媒体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140.3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0.3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10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在编人员、控制编制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以及日常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各个平台、APP平台使用的租金和升级维护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2023年度结转阳光问政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