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教育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
2.拟定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协调、指导高等教育和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7.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8.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9.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县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10.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剑阁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剑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13.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14.承担剑阁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剑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教育局2024年重点工作
1.打好优质资源倍增“攻坚战”。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地方专项债资金和教育帮扶资金,持续推进剑门关高中提质扩容、清江中学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剑阁县学前教育项目、剑门关高中校舍建设项目、剑州中学福心艺术综合楼项目、元山中学新建项目等竣工投用,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2.建好优质特色示范“品牌校”。锚定“双百双千”建设目标,全力打造“优质名校”。剑门关高中、剑阁中学、剑州中学力争分别在2024年底创成省一级、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剑阁职中持续在硬件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双师”队伍培养等方面着力,持续擦亮省“双示范”中职学校品牌。各中小学、幼儿园立足学校办学传统、资源禀赋,在思政、体育、美育、劳育等方面特色化、品牌化办学,力争建成市级德育示范学校5所、乡村温馨校园5所、省义务教育领航学校4所。
3.打好教育质量提升“组合拳”。深入推进“对标竞进”“双减”“五项管理”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坚持以学区制管理突破口,全面深化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办学帮扶,牵引基础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提升,推动县域教育城乡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坚持抓“县中崛起”,通过保优生、控规模、强师资、深教研、育特色,持续提升县域高中质量,力争2024届高考本科再创新高,并实现清北榜样有名的目标。
4.育好教育领军人才“先锋队”。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深化年活动,扎实推进师德养成教育,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大力实施剑阁县“幸福园丁”三年成长行动,多渠道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力争2024年新培育200名各级骨干教师、名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教育局机关单位,本单位有内设机构,设有内设机构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教育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8518.7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385.0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教育局2024年收入预算1851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18.76万元,占87.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100万元,占12.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教育局2024年支出预算1851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4.18万元,占27.4%;项目支出13444.58万元,占72.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教育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8518.7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385.0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18.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10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6238.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9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教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418.7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3364.6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6238.25万元,占9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05万元,占0.52%;卫生健康支出29.92万元,占0.18%;住房保障支出64.54万元,占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93.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障参公人员经费,主要包括调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生活补助支出(遗属生活补助)、其他交通费用。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58.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障事业人员经费,主要包括调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生活补助支出(遗属生活补助)。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946万元,主要用于:幼儿资助、激励奖补。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8402.49万元,主要用于:贫困生生活补助、生均公用经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农村教师补助、义务教育免作业本费、特岗教师、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农村校舍安全保障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奖补资金。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3351.51万元,主要用于:贫困生生活补助、生均公用经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农村教师补助、义务教育免作业本费、特岗教师。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139万元,主要用于:普高免学费、普高助学金、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4.9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位。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062万元,主要用于: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教育考试经费、智慧广元信息化一期项目。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6.0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4.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教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74.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8.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315.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教育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次数,坚持过好“紧日子”。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教育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1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教育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教育局下属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和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8.6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2.84万元,增长49.89%。主要原因2024年一体化结构调整,其他交通费用调整到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教育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教育局共有车辆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教育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2个,涉及预算17759.8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4315.2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7个,涉及预算13444.5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教育(类)普通教育(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教育其他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反映分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各部门对社会组织举办幼儿园的资助,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五)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分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各部门对社会组织举办小学的资助,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六)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反映分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各部门对社会组织举办初中的资助,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七)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反映分部门举办的高中教育支出。各部门对社会组织举办普通高中的资助,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八)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九)教育(类)普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反映分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各部门对社会组织举办初中的资助,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除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校舍新改扩、购买设施设备等以外的其他教育附加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五)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 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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