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羊岭镇卫生院职能简介
剑阁县羊岭镇卫生院,创建于1952年,地处苍溪、阆中、剑阁三县毗邻地,是剑阁县卫健局直属非营利性综合一级乙等医院。服务面积18平方公里,有6个行政村,总人数16745人。羊岭镇卫生院坐落于羊岭镇城镇河东街,占地面积15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514余平方米,业务用房1437余平方米,,辐射周边5个乡镇,服务半径8公里。
我院是一所由政府举办的集基本医疗、儿妇保、计划生育指导、预防保健为一体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设有检验科、内科、儿科、外科、五官口腔科、中医科、康复理疗科等临床医技科室,配置有B超、生化仪、心电图、针灸理疗设备等医疗设备。
(二)剑阁县羊岭镇卫生院2024年重点工作
1.以更严的要求压实第一责任。
2024年单位主要从事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等繁重工作任务,围绕目标抓落实,明确责任抓落实,强化督查抓落实,创新机制抓落实,凝心聚力抓落实,着力服务全局,着力谋划全局,着力干好开局。坚持“四零”(零借口、零拖延、零扯皮、零推诿)、“四查”(查方案、查进度、查配合、查结果)、“九度”(工作的态度、落实的速度、目标的精度、执行的力度、方法的巧度、做事的细度、团队的风度、视野的高度、做人的硬度),以更严的措施、更严的要求压实责任。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2.以更高的标准提升服务水平。
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推动医疗服务水平、质量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卫健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羊岭镇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羊岭镇卫生院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19.2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羊岭镇卫生院2024年收入预算219.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3.29万元,占10.6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94万元,占39.2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0.00万元,占50.1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羊岭镇卫生院2024年支出预算21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4万元,占39.20%;项目支出133.29万元,占60.8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羊岭镇卫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9.23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基本拨款和项目拨款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9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2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羊岭镇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9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基本拨款和项目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万元,占10.33%;卫生健康支出70.4万元,占81.92%;住房保障支出6.66万元,占7.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8.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4年预算数为67.2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羊岭镇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羊岭镇卫生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0.0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卫接待费支出。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羊岭镇卫生院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羊岭镇卫生院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羊岭镇卫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羊岭镇卫生院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羊岭镇卫生院共有车辆0辆。0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羊岭镇卫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115.4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5.4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1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或医院收取的医疗收入)。(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课时收入等。(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