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4-04-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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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推广应用交通行业发展新成果、新科技。

2.负责职责范围内全县公路附属设施及航道、港口、码头、客运站(场)等设施的建设、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道路(水路)客运、货运、运输服务业、交通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年审(车辆船舶)、驾驶员(汽车、船舶)培训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4.负责汽车维修、船舶建造和维修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5.负责道路水运行业运力运量统计、燃油补助发放、客渡船舶保险工作。

6.参与水上交通事故调查、船舶技术鉴定工作。

7.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立足道路隐患整治,构建公路通行安全

1.强力推进2022-2023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安装国省县乡道公路安保护栏成品105公里,占比总工程量52.7%,安装交通警示标志标牌500余套,施划热熔标线11000㎡。

2.加快推进“平安渡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2023年“平安渡运”建设项目,需对金仙镇元柏树等8处渡口实施升级改造和安装渡口智能监控系统及更新传统能源船8艘。

3.加快农村客运站提档升级改造规划。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农村客运站提档升级改造规划,我中心落实专人指导广运集团剑阁公司对全县农村客运站进行情况摸底,依据“轻重缓急”原则,计划2024年对9处老旧客运站实施改造。目前已完成姚家、盐店、金仙、涂山四个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工作。

4.完成隐患整治和安保设施维修维护工作。一是完成普安城区刘家河至二道拱桥过境段公路与G108线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二是完成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安全隐患整治,施划热熔标线6651㎡,振荡标线1523㎡,增设警示标志牌20套,太阳能爆闪灯6套;拆除不合理警示标志35套。

5.着力提升运输服务,稳步推进行业发展

6.严格水上安全环保指导。一是完成全县16艘348座公益性客渡船年度保险购置和升钟、亭子口库区站汛期应急物资购置、分发工作。二是在普安镇广运集团剑阁公司会议室集中开展船员、签单员、管船员水上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培训会议。三是按照省厅《关于严格落实汛期防“跑船”八条措施切实抓好船舶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与库区客货运输船舶签订“防跑船”承诺书34份;四是督促指导升钟、亭子口库区客货运输船舶下载“船e行”,落实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和船舶废弃油污回收、处置,安装使用率达100%;五是完成6艘客渡船年度检验换证工作。共开展水上交通业务指导53次,下发交通运输服务指导意见书27份,督促、指导47艘船舶完成单船防汛应急预案。

7.强化驾培维修市场指导。一是配合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剑门关驾校涉嫌学时造假行为,进行核实、处理。二是依规明确剑门关驾校报废更新车辆予以定点运营,提升明确更新车辆排放标准、车辆排量和品牌型号,确保我县驾培市场形象统一,发展有序;三是完成新增4家二类维修企业和3家三类维修企业的经营手续办理和环保备案工作。四是完成12家二类维修企业2023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考核达标率100%。五是结合“阳光维修˙放心消费”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维修行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业务指导。期间共发放指导意见书40余份,安全生产和环保知识宣传单300余份。六是完成全县二类、三类综合小修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工作。

(二)着力提升运输服务,稳步推进行业发展

1.打造务实高效工作环境。一是继续加强干部作风纪律建设,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和服务过程工作中“生、冷、横、硬”现象;二是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切实解决好交通运输行业工作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规范服务行为,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及与民争利、侵占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2.提升为民服务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交通运输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为民服务工作技能;二是集中开展职工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培训教育,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整体形象;三是进一步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坚决纠正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庸懒散浮拖”等消极服务行为;四是通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形式,着力打造一支务实、清廉、高效的交通运输服务队伍。

3.推进交通惠民项目实施。一是按照“十四五”交通运输工作规划,全力推进省级项目库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建设工作;二是完成省、市、县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目标任务;三是严格落实安全主体和指导责任,强化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突出安全隐患治理重点,坚决杜绝重大及以上项目建设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交通运输服务发展目标。一是继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稳步推进广运集团剑阁公司和广元治同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稳步发展;二是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客货运周转量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全县客、货运周转量调查、统计,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5.落实乡村振兴挂联措施。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年度全县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将继续做好挂联开封镇青荣村23户贫困户的挂联促进乡村振兴及驻村工作队的后勤保障工作,全力巩固全县脱贫成果。

6.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中央、省、市、县扫黑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继续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摸排、登记和上报处置工作,不断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无纳入2023年度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95万元,上年结转530.8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6、交通运输支出965.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37万元。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038.7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49.79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038.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30.80万元,占51.1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95万元,占48.9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03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64万元,占33.66%;项目支出689.10万元,占66.3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38.7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49.79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9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0.8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65.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7.9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03.9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保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6万元,占6.92%;卫生健康支出11.66万元,占2.30%;交通运输支出434.76万元,占85.59%;住房保障支出26.37万元,占5.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5.1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水路运输管理支出(项)其他管理水路运输支出(项)其他交通运输支出434.76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包括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及他交通运输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6.37万元,主要用于:包括全中心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9.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1.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8.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程检查、工程验收、中心日常用车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下属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和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单位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辆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无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预算1038.7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321.54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31.1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686.11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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