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一批县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05-10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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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发〔2023〕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府职能转变、营商环境优化和行政效能提升,县政府对2022年12月31日前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文件开展了集中清理,现宣布一批文件清理结果如下。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36件失效,5件继续有效。

二、政策性文件:138件废止,188件失效,211件继续有效,26件拟修订。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做好有关配套文件清理和工作衔接,废止、失效的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拟修订文件应按要求推动修订工作,在修订完成前暂时保留,其中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国家方针政策的内容不再执行;对继续有效文件要实行动态管理,在执行过程中需进行清理的,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报县政府。国家、省、市清理结果中涉及的有关政策的执行与我县文件清理结果不一致时,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本文有删减)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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