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剑阁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建好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高水平法治助推县域高质量发展。
建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
一是严把“准入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执法资格审查、执法培训考试、执法证件申领进行全流程规范管理。2023年以来,组织228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75.50%,合格率78.95%,累计办理新版行政执法证1021个,不断推进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二是严把“能力关”。采取“调研+座谈”“理论+实践”“分散+集中”“学习+练兵”“带动演练+自主探索”培养模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法治、业务能力。三是严把“监督关”。通过日常执法监督、案卷评查等方式,强化对执法人员亮证执法、执法行为规范的全面监督。同时,组建了一支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队伍,深入辖区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领域的意见建议,织密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建强基层法治人才队伍
一是用好法律“服务员”。持续将“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作为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培育“法律明白人”1820人,实现乡村覆盖率100%。2023年以来,全县“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等共计4000余件次,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满足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二是育好普法宣传员。抓住农村知客的群众属性,成立了知客普法志愿队,壮大农村普法队伍。2023年以来,全县共组建了29支、725人的“田间金话筒,红色吹号手”农村知客队伍,开展知客说法1000余场,覆盖了全部29个乡镇和一半以上的村,受众人数达20万人次以上。三是选好人民调解员。健全人民调解员推选、聘任机制,通过竞聘上岗、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拓宽人民调解员选任聘用渠道,不断提升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目前,我县建立调解组织441个,其中: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8个;人民调解员1970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56名。2023年以来,各类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2942件,成功调处2940件,成功率达99%。
建强专业化人才队伍
一是注入源头动力。把好入口关,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需求中设置法学类岗位,吸收具有法律专业素养的干部进入司法行政队伍,提高法律专业人才比例。目前,我局有56人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占总人数的70%,24名干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前列。二是用活专业资源。依托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资源成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团重点围绕合同签订、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开展“法治体检”,帮助企业查找、梳理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类法律风险,从专业角度提出合规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2023年以来,法律服务团为辖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3次,走访企业30余家,解决突出问题47个,提供法律意见建议43条,形成法治体检档案30份。三是延伸服务触角。实现全县36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2023年以来,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1200件,开展普法宣传400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700件,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64件,为广大群众提供普惠优质均等的法律服务奠定了基础。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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