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批复内容予以公示:
|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用地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临时用地用途 |
用地坐落 |
用地面积(坐落) |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
|
1 |
广自然资函﹝2024﹞205号 |
中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剑阁县G5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LJ10合同段(第六期)临时用地 |
弃土场、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 |
剑阁县武连镇枣垭村1组 |
2.3874 |
2024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2日止 |
|
2 |
剑自然资函﹝2024﹞19号 |
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剑阁县道X123国光至元山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第二期)临时用地 |
拌合站 |
剑阁县王河镇新电村4组 |
0.9088 |
2024年3月28日至2026年3月28日止 |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