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罗映波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31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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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人发〔2024〕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罗映波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郭绍思任县文物局局长(兼);

李建军任县国防动员事务中心主任;

苟锡强任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刘宗刚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何泽民任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兼);

何志全、李光凡任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魏大春任县信访局副局长;

刘佳、黄明春任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副局长;

杜雄文任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

王怀鹏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卫猛县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元市农村产业流转交易剑阁中心、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钊县司法局开封司法所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属于合并的、不再保留的或者更名的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其领导成员有关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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