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就业见习制度,规范就业见习管理,促进我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剑阁县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剑人社〔2023〕112号)相关规定,经自主申报、现场考察、综合评估等程序,现拟认定剑阁县张王镇卫生院、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剑阁县文化馆、剑阁健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剑阁县就业见习基地。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单位(个人)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进行举报或反映(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申请者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进行举报或反映,请提出详细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实名)。
联系方式: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培训股
举报电话:0839-6601298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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