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9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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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4〕32号

为保障我县能源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启动广元市剑阁县广坪风电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剑阁县开封镇高垭村三组,郭沟村六组,庆丰村二组、五组,高池村二组,庄子村三组,作坊村二组、三组;武连镇三元村三组、四组;义兴镇工农村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劳动村三组、五组(详见附件),征收面积约3.24亩,实际征收范围、面积、权属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拟征收目的

拟用于广元市剑阁县广坪风电项目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次征收工作由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与开封镇人民政府、武连镇人民政府、义兴镇人民政府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用途、面积、产权人及家庭成员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请有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地范围内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8月3日。

特此公告。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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