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羊岭镇2024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马鞍山村)村民自建主要材料及所需设备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羊岭镇马鞍山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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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剑阁县羊岭镇2024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马鞍山村)建设,经羊岭镇马鞍山村村民代表大会议定,该项目采用村民自建方式组织实施,现需对该项目所需要的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及所需设备进行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考察及报价时间

现场考察及报价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上午10时30分-7月30日上午10时30分。

二、报价地点

羊岭镇马鞍山村村民委员会。

三、拟采购材料、租赁设备清单及预估数量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预估

数量

供货要求

水泥

PC 42.5

214t


1.供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以及2.5kg原材料样本
2.报价仅限PC42.5型号
3.运送到指定地点,含税费、运输费及上下车费用


河砂(含水率在4%,不超过6%)符合行业及国家标准

263m3


1.供货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检测报告以及2.5kg原材料样本
2.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且粒径小于5mm的河砂
3.含泥量小于5%
4.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碎石

碎石(含水率在2%,不超过3%,粒径5-10mm)符合行业及国家标准

642m3

1.供货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检测报告以及2.5kg原材料样本


2.质地坚硬、洁净、级配合理、粒形良好、吸水率小的破口石
3.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螺纹钢

I级钢筋(φ≤10

、II级钢筋φ≥12)

13.4t

1.I级钢筋(6.2t)、II级钢筋(7.2t)

2.满足GB-1499.2-2022标准规范

3.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挖机

90#型挖机

58h

1.自行配备1名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应当具有证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相关规定

2.项目建设期间,设备出现问题,自行及时维修处理,同时不造成工期延误

3.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费、税费、上下车费用

四、供应单位要求

具有所需材料范围生产或销售的国有企业或公司,提供设备租赁服务的公司。

五、评比办法

评审:为保证本次询价过程的公正、公平,由马鞍山村理事会组建评审小组,按照下列办法进行评审,确定供应商。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同等条件下,询价小组将在2024年7月30日上午10点30分在马鞍村村委会现场对供应商报价表按照价格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遇两家报价相同最低价格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如遇第一顺序人放弃则由第二顺序人递补,梳理排序清单,作为拟提购买对象的参考依据。对于材料报价远低于剑阁县住建局2024年7月公布的价格时,请提供必要说明,否则将不予作为供应商候选人。

六、报价要求

1.该项目料场设在羊岭镇马鞍山村施工工地附近。

2.该报价须在规定时间内报价,过期报价将不纳入询价讨论范围。

3.报价方式:将签字盖章的报价表密封后加盖印章报羊岭镇马鞍山村项目询价组人员。

4.单独提交一份营业执照、对公账号证明、法定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进行资格审查。

5.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参考依据,报价结束后,由羊岭镇马鞍山村两委组织召开询价比价会议商议,现场确认后将在羊岭镇政务公开栏和马鞍山村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项目理事会起草合约,按照自建程序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协议)。

6.报账方式:该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原则按照进度分批报账,存在短期挂账情况,严禁供货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停止供货,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发生。

7.结算依据:以实际用量结算,具体事宜遵照合同约定为准。

8.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治波

联系电话:0839-6528071

剑阁县羊岭镇马鞍山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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