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批复内容予以公示: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用地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临时用地用途 |
用地坐落 |
用地面积(坐落) |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
1 |
剑自然资函﹝2024﹞66号 |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养护分公司 |
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LJ9合同段临时用地(第九期) |
材弃土场、办公用房、临时生活用房、拌合站、施工便道 |
剑阁县柳沟镇清水村1组、3组、4组 |
1.2917 |
2024年7月31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 |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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