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镇:矛盾纠纷巧化解,多元机制解民忧

发布日期:2024-08-08    浏览量:次    来源:龙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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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种新型矛盾纠纷不断涌现,正确认识和处理矛盾纠纷,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为全力维护辖区稳定,龙源镇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路子,紧紧围绕排查、化解、防范等环节,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确保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1)排查“有力度”,做到心中有数。坚持“信息先导”,采取“日常走访+集中排查”的方式理解村情民意。充分发挥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组织网格员及镇村干部深入群众家中,围绕农村事务、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拉网式集中排查,全面了解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诉求,及时收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确保不留死角,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近半年来,开展集中走访2次,走访辖区15个行政村、社区500余户,通过主动摸排,发现矛盾隐患32余起,收到群众求助12人次。

(2)化解“有温度”,做到小事化了。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及时组织调解,合力化解。组织德高望重的族老、当事人周边邻居、亲朋好友等一同成为“和事佬”,利用群众力量潜移默化的影响当事人,让当事人顾及“面子”,放下“架子”,走上和解“台子”,紧抓“人情”关键点,在调解中,让双方当事人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体会感受及想法,引导过错方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争取受损方给予适当让步、息事宁人,从而事半功倍地实现“小事化了”。截至目前,共化解矛盾纠纷30余起。

(3)调解“有制度”,做到法理融合。在矛盾纠纷调解当中,将道德伦理、公序良俗与法治思想相融合,通过以“讲法理”为主、“明事理”为辅的方式开展工作。先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当前纠纷的利害得失,若矛盾纠纷化解失败可能带来的损失及化解成功带来的利益,提升当事人和解意愿;再组织驻村民警及知法懂法的干部加入调解队伍,向矛盾当事人阐明涉及矛盾纠纷的具体法条及规章制度,说明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最后向双方当事人讲解发生过的调解案例,用身边真实人的案例、判例给当事人普法、释法,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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