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8-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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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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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交函〔2024〕49号

张茂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沙石大货车严重超载,夜间通宵行驶严重扰民的建议》(第2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7月11日,我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下寺镇人民政府,对剑阁县长景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超限超载和夜间通宵行驶严重扰民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联合约谈。要求,一是长景矿业公司必须设置磅秤对出厂(站、场)的货运车辆严格称重,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场)。二是实行错峰运输,避免在休息时间运输货物,同时在道路两旁设置限速警示标识牌,降低货运车辆速度,减少噪音产生。三是对出厂(站、场)货运车辆覆盖篷布,运输过程中做好洒水、清扫工作,减少扬尘的产生。我局将协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下一步,我局将会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做好源头管理,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托濛子梁、北庙、元山三个固定超限检测站和流动治超方式,重点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特别是“百吨王”)、“抛洒滴漏”运输、绕行避检和冲岗逃检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发现超限超载的车辆,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管理规定》及“一超四罚”工作要求,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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