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和《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县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拟从“三支一扶”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其中,乡镇直属事业单位17名,乡镇卫生院2名(岗位见附件)。
二、考核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截至2024年8月31日,服务于剑阁县,在岗且一个服务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
3.本人愿意到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4.未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报名地点。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4办公室,联系电话:0839-6601297。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剑阁县从“三支一扶”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三支一扶”服务协议、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年度考核表等),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
(五)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相关部门成立考核招聘工作小组,通过采取民主测评、实地走访、个别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测评重点内容为“三支一扶”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注重基层干部和服务对象的评价。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
对经面试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按照规定复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从“三支一扶”人员中考核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从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离本县和到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本公告由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9-6601297。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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