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09    浏览量:次    来源: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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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

(一)规划概要

规划区名称: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

规划概况:规划区东至川老头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南至光荣水库、西至剑南路与S208交叉口、北至S208。规划总用地面积约0.9平方公里。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三区”的总体功能结构。“一心”——中小企业孵化中心:以“优质项目招商、深度孵化培育”的核心理念,旨在为园区入驻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人员的培训。形成企业孵化培育全链条孵化机制。“一轴”——是产业发展轴:依托规划区中部东西走向主干道为园区产业发展轴。“三区”——包括居住配套区:以完善园区住房保障、基本公服为主的生活配套服务区;物流仓储区:结合园区高效布局物流仓储用地,为园区提供产品储备、转运、配送等功能;食品加工区: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产业集聚区。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9-6600081

电子邮箱:578606401@qq.com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道北段257号剑阁经开区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成都胜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28-60168699

四)公众意见表

在公示期间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见附件。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_pFzKrByNpDAMhK4luc6A?pwd=kmdr,提取码: kmdr。

纸质版报告存放于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园区规划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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