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鸣放信号,检验我县防空警报的性能和效果,适应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县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9时在新老县城和安装防空警报的乡镇同步鸣放防空警报信号。
一、警报鸣放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二、注意事项
警报鸣放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识别防灾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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