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9-1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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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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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综执函〔2024〕35号

王泽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修城坝环山路和居民点纳入主城区统一管理的建议》(第3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城区的保洁责任区域划分情况

根据《关于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划分的通知》(剑城乡治〔2022〕1号)文件,下寺主城区、公共区域基本由县环卫中心下寺环卫所负责清扫保洁,根据不同职能职责相应的单位分别承担了不同区域的清扫保洁范围。

二、关于城区社区全部纳入环卫统一管理的问题

下寺环卫所一线环卫工人自2017年以来财政核定控制数为163人,随着城市扩容,清扫面积增加,而一线环卫工人控制数至今未增加。

目前,结合剑阁城乡环卫量大面广、清扫保洁人员老龄化突出等工作实际,我局已经在积极谋划推行城乡环卫市场化,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将剑阁城乡环卫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通过招商引资方式,交由资质的专业运营公司运行管理,创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实现城乡环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管理科学化、工作精细化、服务社会化”目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剑阁城乡环卫工作投入瓶颈,进一步提升剑阁城镇形象,有效改善剑阁人居环境,更有利于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剑阁环卫事业,推进剑阁城乡环卫事业良性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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