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9-13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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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住建函〔2024〕39号

雷婧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完善县城步游道公共服务设施建议》(第11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实地核查,剑门大道、东滨大道等城市主干道人行道确实未设置坐凳,不方便群众步行休息。对此,为解决这一短板弱项,我们已将该项工作列入近期旅游城市建设规划,并结合城市精修细补政策机遇,积极谋划包装公共设施项目,争取资金不断配套完善县城步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目前,我们一手抓项目入库,一手抓项目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待资金到位后将迅速启动该项目建设。

雷婧委员,感谢你对我县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更多、更宝贵的建议。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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