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8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9-13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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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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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住建函〔2024〕47号

郭顺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县古民居保护的建议》(第8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要像爱惜自己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深切关怀和殷殷嘱托,坚定“保护第一 修旧如旧”思路,全力以赴推进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剑阁县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天府旅游名县,现有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个(普安钟鼓楼街区、烟街街区)、国家级传统村落1个(秀钟乡青岭村)、省级传统村落10个(店子镇联盟村、剑门关镇新龙村、白龙镇前途村、鹤龄镇赤化村、鹤龄镇化林村、金仙镇小桥村、金仙镇双桥村、羊岭镇石城村、羊岭镇马鞍山村、杨村镇佛山村)、市级历史文化街区2个(羊岭镇石城场、秀钟乡大路河场)、市级传统村落2个(羊岭镇钟鼓村、香沉镇白果

树村)、市级历史建筑21处(羊岭镇大堰村苟家河武进士故居等)。

正如提案所讲,我县古民居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基础设施配套不足、传统风貌遭受破坏、保护修缮资金紧缺等问题。下一步,我县将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实际加大古民居保护和利用。一是坚持保护第一。充分认识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坚持系统考虑、整体规划,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文化传承和要素挖掘的关系、历史元素和商业业态的关系,持续推进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提升利用。一方面加强普查认定,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完善保护制度机制,另一方面把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统一起来,全力打造文化厚重、古今融合、特色鲜明的“两条街”,进一步提升剑阁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二是坚持以用促保。紧抓剑阁县作为省财政2023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县域试点单位及2024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程政策优势,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社会教育作用和使用价值,整体安排空间格局,根据居民生活和城市公共活动需要,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统筹交通组织,合理布置交通设施、市政设施、街道家具,拓展步行活动和绿化空间,有序推进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修缮,提升街道特色和活力,更好地服务于公众。三是坚持监管并重。加强制度顶层设计,统筹保护、规划、建设、管理、传承,坚持系统完整保护,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还要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强化属地乡镇党委和政府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突出问题。

郭顺文委员,感谢您对我县古民居保护的建议。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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