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对外公开
B类
剑卫函〔2024〕78号
蒲星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偏远乡镇基础医疗设施的建议》(第13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中指出的金仙镇卫生院的短板是属实的,在区划调整后,金仙镇卫生院为建制乡镇卫生院,原长岭乡卫生院调整为地名卫生院。我局按照“十四五”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在与金仙镇党委政府沟通一致的基础上,已经启动了金仙镇卫生院整体迁建规划工作,目前一是完成了迁建选址工作,金仙镇党委政府完成了拟用地的规划调整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启动了土地征收工作;三是以金仙镇卫生院为工作主体启动了迁建可研编制工作;四是积极争取纳入2025年东西协作项目规划。
从2018年开始,我局持续推进偏远乡镇卫生院医疗能力提升工作,已经通过东西协作项目完成了杨村镇卫生院、樵店镇卫生院、木马镇卫生院的整体迁建工作和基层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工作。我局将主动配合金仙镇党委政府积极争取东西协作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金仙镇卫生院迁建开工。
感谢您对全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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