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对外公开
A类
剑应急函〔2024〕6号
马朝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域烟花爆竹经销管理的建议》(第1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加强烟花爆竹经销网格化管理,主管部门增配网格化管理人员。2022年至今,我局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该项改革内容包括对烟花爆竹经销的监管。结合县域幅员面积大、县政府驻地位于北端、专业执法力量覆盖低、应急救援难度大的现状和区域产业发展与中心集镇布局,设立片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应急综合执法的监督检查,同时,各村社设若干网格员,形成县执法大队、片区执法中队、乡镇综合执法中队和N个网格员为一体的综合执法体系,逐步实现烟花爆竹网格化监管。
您建议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经销不法行为,为县域安全稳定保驾护航。长期以来,我局始终对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保持高压态势,主要是从下面三个方面发力。一是认清职责,加强协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应急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监管。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开展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犯罪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及产品包装、标识的监督检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紧盯重点,严格执法。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相关要求陆续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强安“2024”等工作,抓住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严格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无证经营,超量、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非法贩运和非法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小超市、殡葬店等重要场所进行排查,对非法产品及时追踪溯源,坚决斩断利益链条。三是赋权乡镇,全域执法。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行政处罚,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对烟花爆竹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行政处罚事项权力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力求下放执法权“放得下、接得住”,有力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推动将隐患排查在一线、应急处置在一线,打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后续,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持续强化对烟花爆竹经销不法行为的打击,持续为县域安全保驾护航。
在以后的工作中,剑阁县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同时欢迎您积极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和县级相关部门举报烟花爆竹经销违法违规相关线索,最后,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支持!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