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9-27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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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住建函〔2024〕32号

孙翠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普安城区修建刘家河大桥的建议》(第1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规划的刘家河大桥位于普安城区三江口刘家河与闻溪河交汇处,是该区域群众多年期盼修建的一座含车行、人行综合性桥梁。考虑到这是一项民生工程,我局已将该桥梁建设纳入“十四五”期间实施的重点项目。目前,普安镇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已完成规划选址,并进入前期规划设计、行洪论证、环评等准备阶段,待这一系列工作完成后,将迅速开工建设。同时,我局将发挥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加强技术指导,抓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把这一项目建成精品工程、群众满意工程。

孙翠芳代表,刘家河大桥已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请相信这座民心桥将在近两年内建成交付普安群众。同时,感谢你对我县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更多、更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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