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临时用地审批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3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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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批复内容予以公示:

序号

许可证编号

用地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临时用地用途

用地坐落

用地面积(坐落)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1

广自然资函〔2024〕428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

剑阁县王河镇荣光村文浅9井组钻前工程项目临时用地

油气钻井井场、临时生活用房、施工便道、油气进场道路、勘察作业及其辅助工程

剑阁县王河镇荣光村1组

1.7476公顷

2024年9月19日至2028年9月19日

2

广自然资函〔2024〕427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

剑阎县王河镇平乐村文浅10井组钻前王程项目临时用地

油气钻井井场、临时生活用房、施工便道、油气进场道路、勘察作业及其辅助工程

剑阁县王河镇平乐村4组

2.0093公顷

2024年9月19日至2028年9月19日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3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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