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剑阁县统计局立足实际,明方向定目标,紧抓党对统计法治工作领导,统筹督察反馈整改重点工作,严查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全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
提站位、明职责,推进统计法治“高度化”。一是搭好思想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日常理论学习重要内容,自觉用以推动统计法治工作;二是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强化统计法治保障,确保各项统计法治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推动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负主要责任,各专业人员负直接责任的责任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制度,确保统计法治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抓整改、立制度,推进统计法治“专业化”。一是抓好督查反馈整改。对照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问题全覆盖,以有力措施和严格标准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将督察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务求督察整改实效。三是巩固督察整改成果。不折不扣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加强对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推动构建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
严执法、守纪律,推进统计法治“规范化”。一是进一步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举报线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查清查实。二是组织重点领域统计执法检查。结合统计督察反馈整改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对部分行业、功能区进行统计执法抽查,切实消除数据质量隐患。三是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查找统计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分析原因不足,有针对性开展治理,着力解决统计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处理意见避重就轻等问题。
强宣传、重引导,推进统计法治“生动化”。一是明确宣传重点,讲好统计法治故事。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等的学习宣传,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同时充分发挥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区分教育对象,做到精准宣传教育。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把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着力抓好统计人员学法用法,把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统计人员各种培训必训内容;注重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在普查调查、督察检查等常规工作中嵌入式开展普法宣传。三是用好时间节点,高效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各类普查、调查等时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抓好社会公众学法用法,增进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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