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川自然资发〔2024〕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重点项目和发展需求,在征求各乡镇、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范围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现对优化调整方案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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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3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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