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仲弟、薛静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0136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下寺镇,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何仲弟、薛静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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