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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12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推动重点工作当成“牛鼻子”来抓
一是围绕项目投资真抓实干。全镇2023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340万元,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24次,招商引资签约资金达到1.63亿元,招商引资连续三个季度荣登“红榜”。成立老家办,发动白龙籍成功人士投资600余万元建成一座桥梁,筹措资金102万元完成集镇道路摊铺黑化3.5公里。二是围绕重大项目加快推进。配合完成鹤龄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彻底解决集镇居民用水吃水难题;建成集镇环绕路,缓解了集镇拥堵问题;建成鲁班停车场,容纳能力超500辆,极大解决了停车难问题;现正在加快推进禾丰水库灌区建设。三是围绕农业园区狠抓产业。围绕园区和农业产业推动落地13个项目,投入资金558万。稳定粮油种植面积13.3万亩,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7000亩,建成健康村1200亩油茶产业园。3月21日,“全链条”守护粮食安全被“光明日报”报道;3月27日,春耕生产工作被“新闻直播间”报道,4月、6月、10月,我镇农业产业工作成效3次被“四川新闻联播”报道。四是围绕政治责任保护古柏。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成立“一树一专班”,守护好辖区内1768株古柏。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推进乡村振兴当成“大事情”来谋
一是亲自谋划布局。开年就发力,牵头组织开展大排查,围绕起底的问题,制定全镇2023年总体规划,3个重点村、8个脱贫村年度规划,2661户帮扶措施。二是亲自督办落实。全年开展3轮集中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排查,落实网格化监测机制,动态识别34户监测户,并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务服务提升、集体经济发展、兜底帮扶政策落实等方面亲自研究安排,细化工作措施,亲自调度指挥,未发生1起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三是工作实绩显著。全年争取43个共1243万元中省市衔接资金项目,农业产业、交通、水利、人居环境等方面均得到明显提升,高标准通过全省2023年度第三方现场评估验收,获评“全省乡村振兴先进乡镇”,红岩村、远大村获评“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四是做优创业就业。回引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建成26个就业扶贫基地,创成全省首批明星劳务专业合作社,2.79万人实现稳定就业。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夯实民生福祉当成“风向标”来办
认真落实党和政府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坚守为民初心,紧盯群众民生问题用尽发力。一是持续做好教育医疗等基本民生工作。筹措资金摊铺白龙小学350米出行道路,全力支持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共建精神病人康复治疗中心,医疗保险方面,协助居民进行网络交纳,做到重点户全部交纳,全镇医保缴费率达98.05%以上;二是继续加强社会基本保障,全年救助因病因灾导致的生活困难群众124人,发放救助金10.8万元;按照政策标准完成动态调整低保户275户567人,对全镇3036户4824人在享城乡低保户进行复核认定工作;为144户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生活保障金105336元,确保“特困”老人生活无忧;发放补助资金146.8万元;三是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鹤龄水厂供水工程正式供水,建成绕镇路4.2公里,维修集镇路灯350盏,维修环卫设施130处,新建成1500平方米文体活动广场、农产品自产自销市场1处、5000平米智慧停车场1处,不断完善集镇功能配套,着力为民生事业奋力推进。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防范化解风险当成“基本盘”来稳
一是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监督,紧盯隐患,超前查改,保持了安全生产良好发展态势,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夏季防汛、冬季取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食品药品等安全,全年未发生1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是抓紧抓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原则,切实加强防火责任制落实,把握清明节、春节前后的防火时间节点,全镇500余名村组干部下片区、包林区、盯山头、守坟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事有人管、责有人担,有力保障了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自然资源安全。三是持续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定期调度各村委会矛盾隐患排查情况,继续消存量、控增量,化解2件遗留问题,先后排查出信访隐患11件,提前做好矛盾化解预案。高质量办好“12345”市长热线、麻辣社区等各类信访平台信访件。四是严守生态环保红线,牵头抓好白溪浩河流域水环境治理,组建专班常态化抓,争取并推动实施住建、环保污水治理项目补短。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475.2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89.71万元,增长36.21%。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4475.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80.23万元,占97.8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万元,占2.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447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2.23万元,占54.57%;项目支出2033.01万元,占45.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475.2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89.71万元,增长36.21%。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0.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16.71万元,增长34.22%。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0.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2.38万元,占19.46%;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8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82万元,占3.97%;卫生健康支出196.68万元,占4.49%;城乡社区支出182.71万元,占4.17%;农林水支出2744.68万元,占62.66%;住房保障支出130.37万元,占2.9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占0.11%;其他支出92.72万元,占2.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380.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80.2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9.7万元,支出决算为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全年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全年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791.82万元,支出决算为791.82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13.1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全年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全年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13万元,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9.87万元,支出决算为19.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73.82万元,支出决算为173.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全年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46.37万元,支出决算为46.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60.30万元,支出决算为60.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全年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全年预算为153.55万元,支出决算为153.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全年预算为14.16万元,支出决算为14.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616.76万元,支出决算为616.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全年预算为489.24万元,支出决算为489.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全年预算为616.62万元, 支出决算为616.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全年预算为98.67万元, 支出决算为98.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全年预算为2.5万元, 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全年预算为85.64万元, 支出决算为85.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全年预算为44.32万元,支出决算为44.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全年预算为690.93万元,支出决算为69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130.37万元,支出决算为130.37万元,完成预算100%。
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5万元,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3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全年预算为92.72万元,支出决算为92.7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2.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97.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9.29万元、津贴补贴149.39万元、奖金568.02万元、绩效工资302.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3.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6.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95万元、住房公积金130.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87万元、生活补助22.16万元。
公用经费24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7.4万元、印刷费3万元、咨询费3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4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3.04万元、福利费8.15万元、其他交通费35.11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减少5.98万元,下降27.2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5.98万元,下降27.22%。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1610人次,共计支出1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审计、督察等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69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8.97万元,增长3.81%。主要原因是机关正常运转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白龙镇集镇垃圾清运转运工作。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等3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1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专门会议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四、)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项):指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置费、安全保卫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十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一级丧葬补助费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三、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防震减灾(项):指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贴。
二十七、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类)水利(款)抗旱(项):指反映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的支出。
三十、农林水(类)水利(款)农林水利(项):指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的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的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三十三、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三十四、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十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指反映用于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不包括行政单位)人员基本支出、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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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321Y000000102736-化解隐性债务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有效化解我镇隐性债务,降低债务风险,减少债务纠纷 |
完成既定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60 |
3.60 |
3.6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60 |
3.60 |
3.6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有效化解隐性债务 |
= |
3.6 |
万元 |
|
40 |
4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期限 |
≤ |
2023 |
年 |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减少债务纠纷 |
定性 |
优良差 |
|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1Y000000102751-森林防火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切实减少辖区内火灾隐患,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确保国有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
完成既定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50 |
2.50 |
2.5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50 |
2.50 |
2.5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有效预防森林防火 |
= |
25000 |
元 |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期限 |
≤ |
2023 |
年 |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定性 |
优良差 |
|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8 |
% |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在资金范围内 |
≤ |
25000 |
元 |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1Y000000102759-社会治安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加强社会治安的监督检查,打造群众放心的生活环境,保障辖区内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
完成既定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00 |
4.00 |
4.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4.00 |
4.00 |
4.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地方治安,稳定居民人心 |
= |
40000 |
元 |
|
20 |
19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期限 |
≤ |
2023 |
年 |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地方稳定 |
定性 |
优良差 |
|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8 |
% |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在资金范围内 |
≤ |
40000 |
元 |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99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99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1Y000000102767-小伙食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确保职工食堂正常运转,为职工生活提供后勤保障 |
完成既定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00 |
4.00 |
4.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4.00 |
4.00 |
4.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职工生活 |
= |
40000 |
元 |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期限 |
≤ |
2023 |
年 |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职工生活质量 |
定性 |
优良差 |
|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部满意度 |
≤ |
98 |
% |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在资金范围内 |
≤ |
40000 |
元 |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1Y000000102773-信访维稳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解决人民群众信访纠纷,维护辖区内的安宁稳定,为辖区内居民提供一个风清气正的生活环境。 |
完成既定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00 |
1.00 |
1.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 |
1.00 |
1.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期限 |
定性 |
2023 |
年 |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辖区安宁 |
定性 |
优良差 |
|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预算内 |
≤ |
1 |
万元 |
|
40 |
4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1Y000000102788-老促会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老促会正常运行 |
完成既定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80 |
0.80 |
0.8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80 |
0.80 |
0.8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老促会工作经费 |
≤ |
8000 |
元 |
|
40 |
39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年限 |
≤ |
2023 |
年 |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老促会正常运行 |
定性 |
优良差 |
|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99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99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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