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宝龙大桥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剑府通〔2024〕33号)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9    浏览量:次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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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宝龙大桥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剑府通〔2024〕33号)》已于2024年7月23日发布,现就《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宝龙大桥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剑府通〔2024〕33号)》中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是征地范围及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2.7812亩(均为建设用地)。”更正为“征收土地总面积2.7810亩(农用地0.2340亩,耕地0亩;建设用地2.046亩;未利用地0.5010亩)。”

二是征收土地现状:“经现场调查,宝龙大桥项目征收下寺镇雷鸣社区一组集体土地1.2841亩、沙溪社区六组集体土地1.4971亩。”更正为“经现场调查,宝龙大桥项目征收下寺镇雷鸣社区一组集体土地1.2840亩、沙溪社区六组集体土地1.4970亩。”

三是公告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22日”更正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4日”。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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