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批复内容予以公示: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用地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临时用地用途 |
用地坐落 |
用地面积(坐落) |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
1 |
广自然资函﹝2024﹞472号 |
陕西路桥集团 有限公司 |
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LJ4合同段(第七期)临时用地 |
施工便道、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 |
剑阁县剑门关镇新龙村1组、2组、6组、7组,高观社区6组,张帽村1组 |
2.1506 |
2024年10月18日至2026年10月18日止 |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2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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