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12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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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1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利用村级“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张贴告知书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开展严密的排查,中高风险地区及外市返乡人员实行日报告制度,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2.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开展护林员、村组干部防灭火器材使用、防灭火安全准则培训,开展对全镇农用拖拉机、摩托车等农用机械进行登记。

3.持续推进西河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坚决取缔沿河钓鱼平台,积极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通过广播、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统一对沿河船只进行重新查证编号,取缔无证船只。

4.持续推进乡村旅游。依托升钟库区特有的山水自然风景及现代观光农业优势,做亮特色乡村旅游。

5.持续推进基础建设。全面改善和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库区乡村发展环境,构建美丽乡村建设蓝图。

6.持续推进产业发展。稳定发展传统粮油种植,生态猪、牛、土鸡、建成连片蜜柚产业园,柑橘产业、藤椒产业、产、解决全镇剩余贫困劳动力就业。

7.持续推进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党组织及党员“强肌塑体”活动,提升党员干部自身素养水平。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63.5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21.03万元,增长58.03%。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96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3.57万元,占94.4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万元,占5.6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96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48万元,占43.31%;项目支出1113.09万元,占56.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63.5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21.03万元,增长58.03%。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3.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5.03万元,增长49.66%。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3.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90万元,占19.58%;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66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5万元,占3.34%;卫生健康支出30.98万元,占1.67%;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占0.27%;农林水支出1153.53万元,占62.23%;交通运输支出94.88万元,占5.12%;住房保障支出46.46万元,占2.51%;其他支出96.70万元,占5.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853.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53.5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全年预算为0.85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352.13万元,支出决算为35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1.83万元,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全年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2.49万元,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预算100%。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全年预算为0.66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61.95万元,支出决算为6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7.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全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190.18万元,支出决算为19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全年预算为168.77万元,支出决算为168.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全年预算为38万元, 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全年预算为54.06万元, 支出决算为54.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全年预算为76.22万元, 支出决算为76.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全年预算为281.90万元, 支出决算为281.9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全年预算为8.56万元,支出决算为8.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全年预算为284.84万元,支出决算为284.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全年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5.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全年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6.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全年预算为92.88万元,支出决算为92.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46.46万元,支出决算为46.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8.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全年预算为96.70万元,支出决算为96.7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0.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5.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5.55万元、津贴补贴79.84万元、奖金190.72万元、绩效工资88.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7万元、住房公积金46.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32万元、生活补助7.63万元。

公用经费84.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8.8万元、差旅费21.5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工会经费3.21万元、福利费1.86万元、其他交通费16.8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610人次,共计支出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检查、指导、交流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1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67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7.78万元,下降17.36%。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压减不必要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化解隐形债务项目(项目名称)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化解隐形债务(项目名称)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中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化解隐形债务(项目名称)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专门会议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7.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18.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项):指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置费、安全保卫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

2023年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金仙镇内设机构(五办四中心):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 、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3年我镇总编制59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5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55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事业人员33人,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金仙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1488.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38.17万元,占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4.99万元,占83.6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万元,占0.34%。

(二)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6.24万元,占53.51%、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6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5万元,占6.24%;卫生健康支出25.68万元,占2.06%;城乡社区支出8.11万元,占0.65%;农林水支出399.81万元,占32.11%;交通运输支出6万元,占0.48%;住房保障支出56.84万元,占4.5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万元,占0.28%。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2023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资金为0。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2023年年度总体目标:目标1:保障金仙镇在职人员55人、遗属人员工资补助正常按时发放、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正常缴费及全镇办公正常运转需求。目标2:保障全镇11个行政村、干部基本报酬的正常发放及村级组织正常办公运行。 目标3:主要解决全镇11个行政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包括全乡的各项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保障为全乡群众办实事确保全乡和谐稳定及全乡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目标4:保障广播通畅,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并发放相关资料,人大会议正常开展,人大代表视察考察,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对义务兵家庭的生活补助,确保城乡环境清洁,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对退休老干部进行座谈慰问,党员支部活动,慰问贫困党员,党建宣传,保障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保障政府食堂正常运转,汛期道路垮塌维修,及安全警示标牌制作,安全维稳宣传等,对公益设施设备管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转,保障遗属人员基本生活开支。

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主要任务:任务1:政府工作日常运转。保障金仙镇在职人员55人工资补助正常按时发放、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正常缴费及全镇办公正常运转需求。任务2: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保障全镇11个行政村、干部基本报酬的正常发放及村级组织正常办公运行。任务3:村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主要解决全镇11个行政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包括全乡的各项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保障为全乡群众办实事确保全镇和谐稳定及全乡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任务4:全镇人居环境改善和正常项目运行。保障广播通畅,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并发放相关资料,人大会议正常开展,人大代表视察考察,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对义务兵家庭的生活补助,确保城乡环境清洁,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对退休老干部进行座谈慰问,党员支部活动,慰问贫困党员,党建宣传,保障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保障政府食堂正常运转,汛期道路垮塌维修,及安全警示标牌制作,安全维稳宣传等,对公益设施设备管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转,保障遗属人员基本生活开支。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目标1:一级指标:产业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村社干部报酬支付率,绩效指标值≥98%。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2023年村社干部报酬预算数200.76万元,预算执行数200.76万元,占预算指标100%,完成率100%,效果优,保障了村组干部报酬足额及时支付。目标2:一级指标:产业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险保障率,绩效指标值≥98%。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2023年人员类预算数709.45万元,预算执行数709.45万元,完成率100%,效果优,及时保障了在职干部工资及各项社保费的及时支付及正常运转。目标3:一级指标:产业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全镇日常正常运转,绩效指标值≥95%。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2023年年初预算数1488.16万元,年终决算数1488.16万元,执行率100%,效果优,保障了政府机关日常正常运转。目标4: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保障政府正常运转及辖区安全稳定,绩效指标值为定性指标:优良中低差。剑阁县金仙镇2023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预算管理。

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县2023年预算编制口径,预算编制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了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单位财政所有资金收支实行两条线,严控资金管理,2023年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率为100%,执行进度为优。2023年财政预算年终结余资金为0。2023年剑阁县金仙镇金仙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财政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政策,缩减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及时足额支付人员类经费、村组干部报酬等民生保障资金,基本保障了政府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3.财务管理。

2023年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进一步细化了金仙镇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严格财务风险,分设会计岗、出纳岗,财政资金使用实行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4.资产管理。

2023年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落实专人管理,并安排专人对全镇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再次核实清理,明确资产使用人。2023年金仙镇人民政府新增固定资产1件,其中由上级部门调划0,新购固定资产1件,固定资产利用率优。2023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对全镇的3件闲置固定资产进行了盘活,其中1间已盘活,剩余2件正用招商盘活中。

5.采购管理。

2023年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执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额56.4万元,已支付资金36.4万元,资金支付率64.53%。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2023年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项目总数9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17.7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1.项目决策。

2023年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前期评估论证、申报程序,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相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

2023年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2023年金仙镇预算执行率98.74%。

3.目标实现。

人员类项目:保障职工工资待遇及五险一金正常发放,促进机关职能运转。我单位2023年人员类项目预算709.45万元,实际支709.45万元,资金执行100%,执行情况较好。

运转类项目:保障机关运转,日常水电气、办公费、差旅费等开销。我单位2023年运转类项目预算24.71万元,实际支付24.71万元,资金执行率100%,机关日常事务运转得到充分保障,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特定目标类项目:用于保障村级支出,及其他项目支出。我单位2023年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417.79万元,实际支付417.79万元,资金执行率100%,执行情况较好,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2023年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涉及债券资金项目3个,涉及资金110万元,3个项目完成了支付。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2023年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总体偏好,但使用的实证方法依然不够完善,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不超过预算编制10%以内;“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持平。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4.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镇2023年度评价得分为95分。

(二)存在问题。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各部门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预算计算评价工作的态度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但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单位绩效不重视,认为绩效评价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相关职责部门配合不够,往往只能提供有限的财经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工作资料非常有限,内容粗浅。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进一步加强镇内部机构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

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自评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本级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1963.57

1963.57

0.00

年度总体目标

目标1:保障金仙镇在职人员59人、遗属人员工资补助正常按时发放、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正常缴费及全镇办公正常运转需求。目标2:保障全镇11个行政村、干部基本报酬的正常发放及村级组织正常办公运行。 目标3:主要解决全镇11个行政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包括全乡的各项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保障为全乡群众办实事确保全乡和谐稳定及全乡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目标4:保障广播通畅,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并发放相关资料,人大会议正常开展,人大代表视察考察,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对义务兵家庭的生活补助,确保城乡环境清洁,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对退休老干部进行座谈慰问,党员支部活动,慰问贫困党员,党建宣传,保障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保障政府食堂正常运转,汛期道路垮塌维修,及安全警示标牌制作,安全维稳宣传等,对公益设施设备管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转,保障遗属人员基本生活开支。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保障全镇11个行政村、干部基本报酬的正常发放及村级组织正常办公运行

全乡人居环境改善和正常项目运行

保障广播通畅,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并发放相关资料,人大会议正常开展,人大代表视察考察,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对义务兵家庭的生活补助,确保城乡环境清洁,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对退休老干部进行座谈慰问,党员支部活动,慰问贫困党员,党建宣传,保障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保障政府食堂正常运转,汛期道路垮塌维修,及安全警示标牌制作,安全维稳宣传等,对公益设施设备管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转,保障遗属人员基本生活开支。

村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

主要解决全镇11个行政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包括全乡的各项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保障为全乡群众办实事确保全镇和谐稳定及全乡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政府工作日常运转

保障金仙镇在职人员59人工资补助正常按时发放、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正常缴费及全乡办公正常运转需求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村社干部报酬支付率

100

%

10

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险保障率

100

%

10

质量指标

全乡日常运转保障

95

%

10

项目实施完工和质量

95

%

10

时效指标

预算执行率

98

%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政府正常运转和辖区安全稳定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辖区内人居环境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

可持续发展指标

项目实施效果可持续影响

1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基本支出

873.31

万元

5

项目支出

411.12

万元

5

附件2

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

关于化解隐形债务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及时化解乡镇稳形债务,缓解乡财政财政压力,确保乡镇政权平稳运行,我镇于2023年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化解隐形债务资金110万元主要用于井坝村7、8标段通村水泥路工程(化解隐形债务)38万元、金城村民居改造项目3标段(化解隐形债务)39万元、金城村民居改造项目2标段(化解隐形债务)33万元。主管部门为剑阁县财政局。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合理利用好隐形债务化解资金,发挥资金效益,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达到缓解乡财政财政压力,确保乡镇政权平稳运行的目的,结合我镇工作实际,严格按照:项目立项、项目事前绩效评价、项目报批、项目入库、绩效编制、项目实施、验收、资金拨付流程执行,确保工作及时完成,实现剑阁县金仙镇井坝村7、8标段通村水泥路工程(化解隐形债务)38万元、金城村民居改造项目3标段(化解隐形债务)39万元、金城村民居改造项目2标段(化解隐形债务)33万元隐形债务得到及时化解。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3年县财政局下达资金预算110元,其中:井坝村7、8标段通村水泥路工程(化解隐形债务)38万元、金城村民居改造项目3标段(化解隐形债务)39万元、金城村民居改造项目2标段(化解隐形债务)33万元。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结合实际需求、相关费用标准及市场价格水平,重点对数量是否合理、投入是否经济、预算测算是否准确、测算过程是否详细、测算依据是否充分等方面进行了评估。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通过项目的实施,发展我镇隐形债务得到及时化解,财政平稳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我镇开展自行评估,通过成立评估小组,收集被评估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并查阅资料、收集数据信息等,深入论证分析后,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金城村民居改造项目2标段(化解隐形债务)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债务资金足额发放率

100

%

4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到位及时度

100

%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提高政府公信力

定性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债权人满意度

98

%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足额偿还债务

33

万元

10















金城村民居改造项目3标段(化解隐形债务)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债务资金足额发放率

100

%

4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资金到位及时度

100

%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提高政府公信力

定性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债权人满意度

98

%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足额偿还债务

39

万元

10








井坝村7、8标段通村水泥路工程(化解隐形债务)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到位及时度

100

%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债务资金足额发放率

100

%

4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提高政府公信力

定性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债权人满意度

98

%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足额偿还债务

38

万元

10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评估项目的执行情况,检查绩效目标的达成情况,检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措施,及时提高执行效率和绩效水平,以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和实施原定目标。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该项目计划资金1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情况。该资金用于化解井坝村7、8标段通村水泥路工程(化解隐形债务)38万元、金城村民居改造项目3标段(化解隐形债务)39万元、金城村民居改造项目2标段(化解隐形债务)33万元。我镇已根据实际情况支付110万元。

3.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予以拨付,项目竣工验收后再拨付剩余资金。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由剑阁县财政局、金仙镇财政所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该项目计划资金1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情况。该资金用于化解井坝村7、8标段通村水泥路工程(化解隐形债务)38万元、金城村民居改造项目3标段(化解隐形债务)39万元、金城村民居改造项目2标段(化解隐形债务)33万元。我镇已根据实际情况支付110万元。

3.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予以拨付,项目竣工验收后再拨付剩余资金。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由剑阁县财政局、金仙镇财政所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评价选点。

金仙镇玉台村、长岭村。

(四)评价方法。

针对本项目属性和特点,评价工作组通过采用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访谈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途径和方法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

评价方法

评价对象

操作说明

1.案卷研究

项目办、财政所

(1)根据前期采集数据、自评报告,验证相关数据的真实性;

(2)查阅和收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的有关文件、数据和其他相关材料。随机抽取各类项目管理档案,核查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核实年度资金落实、使用和管理情况;

(3)进行现场材料核查,开展财务原件审核。

2.访谈

项目办、财政所

(1)与财务部门负责人座谈,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与项目经办人、分管领导等座谈,了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效果、项目效益以及其他内容相关的情况。

3.实地勘察

玉台村、长岭村

(1)查阅和收集与评价重点相关的资料。随机抽取各类资料进行考核,并根据评价体系进行打分;

(2)现场勘察本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考核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存在差异;

(3)现场核查本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4.问卷调查

相关受益

群体

(1)通过对项目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服务效果,考核项目的各项效益。

(2)让被调查目标群体进行填写或读录式填答。

(五)评价组织。

金仙镇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贾国伟(党委书记)

蒲星丞(镇 长)

副组长:杨 林(人大主席)

肖 格(纪委书记)

肖佳颖(副镇长)

成 员:曹 林(党委副书记)

杨 芳(政法委员)

赵 泽(副镇长)

蒲洪波(副镇长)


各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绩效评价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

2.工作职责

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副组长: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谈,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程序严密、立项程序合规,绩效目标明确、可行、合理,且符合上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健康村发展相匹配。

2.项目管理。

金仙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金仙镇项目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方向与计划一致,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管理程序规范;采取部门自行监控方式,加快预算执行,并安排专人完成此项工作,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落到实处,规范绩效监控工作管理。

3.项目实施。

该项目计划资金1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我镇已根据实际情况已支付110万元。

4.项目结果。

该项目目前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已全面完工,项目实施内容:化解隐形债务110万元。其中:井坝村7、8标段通村水泥路工程(化解隐形债务)38万元、金城村民居改造项目3标段(化解隐形债务)39万元、金城村民居改造项目2标段(化解隐形债务)33万元。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

通过项目的实施,建立“产业体系”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实现农村农业产业与特色优势产业相衔接;建立“主体带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

2.民生保障。

通过项目的施实,及时解决镇村两级债务,确保各级财政的正常运转。

3.基础设施。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提升了居民生活幸福感,为长期稳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行政运转。

金仙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规定拨付资金,资金管理程序、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四、评价结论

剑阁县金仙镇金城村民居改造项目3标段(化解隐形债务)项目绩效自评100分、井坝村7、8标段通村水泥路工程(化解隐形债务)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金城村民居改造项目2标段(化解隐形债务)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化解了隐形债务,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

五、存在主要问题

乡镇财政因近年来实施的各类脱贫攻坚项目工程,各类工程债务增加,申请增加化解债务资金力度,及时化解各类债务,确保政权平稳运转。

六、改进建议

建议适当增加专项经费的投入,增加资金投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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