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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3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基层卫生院。坚持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群众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基本医疗服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狠抓党的建设,在引领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持续发力。
⑴突出首要任务抓政治引航,贯穿一条主线。坚持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懂弄通其中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战略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扎实开展党中央即将在全党部署开展的主题教育,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⑵紧扣中心大局抓深度融合,建强三支队伍。一是建强党员队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选树业务工作典型等,把业务骨干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强化党员队伍建设。二是建强年轻干部队伍。融合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定期开展交流座谈等方式,强化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建强党务干部队伍。定期组织党务干部培训,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优化激励机制,强化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⑶聚焦作风建设抓全面提升。一是持续打造“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和“五化”党支部。党支部要在医院各项中心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领头雁”的效应。二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领导班子、党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坚持不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并进。三是持续提升医供体、远程医疗协作网服务能力,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城乡居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医疗志愿服务专家队水平,多频次、大范围开展健康义诊等公益活动,着力打造成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⑴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分级诊疗政策的培训和执行力度,争取多种形式建立医疗服务联合体,努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流、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⑵贯彻执行国家带量药品采购和积极推广DRG付费,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严格执行卫健委相关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规定,控制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重,禁止使用贵、特药和高尖端耗材,坚决杜绝开单提成和不合理检查、用药,加强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医保报销各项政策。要加强医保政策、健康知识及业务宣传,引导群众科学合理就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
⑶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严格执行村卫生室“六统一、二独立”为基本内容的规范化管理,强化村卫生室工作目标管理,重点打造窑沟社区和峰垭村卫生室,突出卫生网底服务能力。完善村站综合目标考核和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机制,做到季度督导检查,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并将考核结果与村站补助直接挂钩。
3.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
⑴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学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强化分级管理目标,全面落实勤、能、德、积相结合的考评制度,重点倾向一线医务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员。
⑵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服务能力提升创建成效,从医疗服务体系、资源布局和功能调整完善入手,有效盘活存量,引导患者有序就医,推动服务能力再提升,全面完成科室流程改造工程,要用好所配设备,提升发展和生存能力。
⑶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健全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规范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强化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提高医院感染控制意识。配备专人进行院感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日常工作的监管力度,坚持督导各科组院感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
⑷保持中医药发展优势。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传播中医药文化和健康知识。巩固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成果,进一步推进中医馆、理疗科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配合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系列活动,着力营造全社会信中医中医的浓厚氛围。推广使用中药免煎剂的应用,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大力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中医药服务在医疗活动中的比重。
⑸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落实健康“守门人”职责。严格落实医疗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医务人员运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严格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合理用药,规范执业。
4.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
⑴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继续做好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治管理,推进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及时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着力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防控能力,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控水平,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疫苗全程可追溯,完成和启用中医院数字化智慧预防接种门诊。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慢病管理,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
⑵做实妇幼卫生服务。不断完善服务设施配套,加强产、儿科和急救应急能力的建设,不断完善服务设施配套和母婴设施建设,提升产、儿科服务质量,在巩固爱婴医院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落实相关制度,对照国家爱婴医院标准补足短板,充分发挥爱婴医院服务水平。扎实做好、做细孕产妇管理、0—6岁儿童管理,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率。重点强化高危孕产妇管理,落实“一对一”跟踪服务机制,做好贫困孕产妇到县妇幼保健院免费检查护送工作。
⑶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加强监督、监测和评估分析工作。全面落实疾控、医疗、妇幼“三条专业防治工作线”和乡镇“一个工作网底”艾滋病防治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救治结核病患者,强化贫困地区结核病防治。
⑷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继续开展健康管理员培训。开展针对性防治知识宣传,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重点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
⑸做实计生“两奖两扶”民生实事。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活动,提升计生特殊家庭发展能力。认真落实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帮扶政策,调动全社会从物资上、精神上关心和帮助计生特殊家庭。依法依规落实好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做好奖扶、特扶、特困、准确落实好计生奖扶特扶政策。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的宣传工作,完成农村妇女“两癌”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任务,落实好两孩政策后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提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就医便利,加强流动人口优生优育、妇幼健康咨询指导。
⑹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全面落实《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宣传教育和干预,引导群众改变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生活方式,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通过主动上门等多形式开展针对不同群体的健康体检服务,全力打造公共卫生体检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四率”(签约率、履约率及群众知晓率、满意率)上下功夫,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认同感,通过优质服务吸引群众主动签约,主动配合服务。使更多的人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政策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带来的实惠。
⑺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业务管理结合或医防结合的复合型公共卫生业务骨干。进一步扩展智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基本公卫服务信息化建设。以“三病(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健康档案动态管理率)加大公卫考核管理力度,持续加强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提升公共卫生应急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
⑻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做好职业病防治国家项目推进工作,扎实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有序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职业健康监管法、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防治技术能力提升等五个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培训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病防治政策、知识宣传,提升领导干部认识,增强企业防护意识,切实保障劳动老健康权益。
⑼促进健康老龄化,大力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提高全杜会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积极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推动老龄健康宣传,扎实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做好老年人健康服务管理工作。
5.夯实各项保障工作
⑴加强人事财务管理。完善“十四五”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着力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推进卫健系统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达标。推进卫健系统电子票据改革,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
⑵加强依法治理工作。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定期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坚持重大决策法治论证制度,培养职工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强化依法治院工作,增强医务工作者依法执业意识。
6.加强安全生产和信访慰问工作
加强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穗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和双控机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零事故。认真排查管控涉稳信访问题,做好医疗纠纷调处和村医维稳工作,根据上级部署落实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对全员安全防范知识的培训,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强化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落实医疗核心制度,重点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建党100周年期间医院平安稳定。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99.1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2.5万元,增长13.7%。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住院人次增多,医疗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99.1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2.5万元,增长13.7%。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住院人次增多,医疗收入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246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9.16万元,占84%;项目支出394.2万元,占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36.3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8.41万元,增长7.1%。主要变动原因是工资福利和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36.3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8.41万元,增长7.1%。主要变动原因是工资福利和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6.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4万元,占6.3%;卫生健康支出922.04万元,占89%;住房保障支出49.01万元,占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36.3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36.3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65.34万元,支出决算为65.3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全年预算为495.17万元,支出决算为495.1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全年预算为52.47万元,支出决算为52.4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全年预算为330.1万元,支出决算为330.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32.67万元,支出决算为32.6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1.63万元,支出决算为11.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49.01万元,支出决算为49.0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2.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5.08万元、津贴补贴6.61万元、绩效工资160.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9万元、住房公积金49.01万元。
公用经费38.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1万元、印刷费7.5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工会经费1.18万元、福利费2.45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96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6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万元,增/下降0%。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38人次,共计支出0.9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单位督导工作,考察调研。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属于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2023年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医疗机构业务运行(运转)、在职工资福利支出(事业)、目标绩效考核奖励、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2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通过其他活动和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补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9649212-东西部协作—基层卫生设施及能力提升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加强东西部协作,完善医院业务能力提升,改善医院设施设备建设。 |
已完成既定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35.08 |
35.08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5.08 |
35.08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卫生设施设备 |
= |
5 |
台 |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基层业务能力提升 |
≥ |
85 |
% |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2023 |
年 |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人数 |
≥ |
90 |
% |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综合评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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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15308-村卫生室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补助,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覆盖率100%,全面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
已完成既定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7.40 |
17.40 |
100.00 %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7.40 |
17.4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卫生室数量 |
= |
21 |
个 |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 |
100 |
% |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2023 |
年 |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人口覆盖率 |
= |
100 |
% |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补助标椎 |
= |
23595 |
元 |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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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14162-基本公卫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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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下寺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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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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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
已完成既定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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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2.46 |
382.55 |
382.55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2.46 |
382.55 |
382.55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本公卫服务人数 |
= |
53264 |
人数 |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任务完成覆盖率 |
≥ |
95 |
% |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2023 |
年 |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人口覆盖率 |
≥ |
90 |
% |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 |
89 |
元/年 |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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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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