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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 月15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管理规定,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征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贯彻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69.8亿元,首次突破50亿元和60亿元两个大关,较上年同期增长55.5%,是2023年全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4.9亿元的1.55倍。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8.6亿元,占目标任务584%。向上争取到位资金5.79亿元,占目标任务83.9%。截至10月底,我县完成公路客货运输总周转量32283万吨公里,同比增长6.5%,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完成邮政业务总量7825.54万元,增幅10.39%,排位全市第三;截至11月底,完成规模以上装卸搬运和仓储业营业收入2750万元,同比增长35%。
1.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青剑阆高速公路完成路线方案编制并提交省厅审查。S416剑阁县东宝镇至盐店镇段改建工程完成路线方案。剑阁县X083高观至剑门关公路、景区绕行、国防大道、古镇绕行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正有序开展。
2.项目建设全面提速。绵苍巴高速公路项目预计年内完工。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剑阁段各项控制性工程、剑南物流中心有序推进中。国道347线剑阁境内厚子铺至印盒嘴公路改建工程控制性工程有序推进。剑阁县道X123国光至元山公路改建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G5京昆高速剑门关收费站改造项目完成剑溪河大桥桥梁加宽部分,收费站改造部分已与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3.民生工程有序实施。一是完成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344公里、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61.5公里、民生实事新改建农村公路119.4公里。二是完成姚家、盐店、金仙、涂山等9个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三是完成钟鼓村剑寺桥、石岩村新堰桥、广化村龙滩河桥、陵丰村漫水桥、钟岭村黄家角桥等5座新建农村桥梁。
4.养护管理稳步提升。一是强化全县公路桥梁的日常养护管理和城乡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及时维修路面病害、整修路肩边坡、清理路肩杂草、疏通边沟、清理垮方,保通保畅保洁。二是完成国道108线及国道347线、普安城区刘家河至二道拱桥过境段公路与G108线连接线、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古蜀道徒步游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三是完成剑马路等破损道路维修整治。
5.运输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完成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剑门关和翠云廊景区旅客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及2023年高、中考考生运输保障工作。二是完成治同货运公司规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现拥有各型货运车辆50辆。三是完成新增4家二类维修企业和3家三类维修企业的经营手续办理和环保备案,成立2家网约车公司。
6.综合执法成效初显。一是深入客运、货运、“强安2023”、道路运营车辆技术状况、非法营运乱象、道路危化品运输安全执法、超限超载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客货运输车辆15341辆次,处置客运违法违规25起,货运违法违规107起,立案查处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92辆。二是加大路政巡查治理力度,维护路产路权,现场制止和纠正摆摊设点、打场晒粮、乱堆乱占、乱修乱建等违法行为152起,查处路产损坏案件46件,查处拆除公路违建2处,发送《责令改正通知书》121份。三是加强交通在建工程、水上交通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25余处,发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0份。
7.安全监管常态扎实。突出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0个,修订完善防汛等应急预案4份,各类安全检查19次,发现问题152个,督促整改隐患146个。
8.党建等全面提升。一是新建党建文化综合展厅、党员活动中心各1个,创新开展“小积分”管理“大队伍”以及机关股室创先争优活动,评选先进个人10名,个人嘉奖1名,提拔使用优秀引进人才1人。二是定期举办“交通业务讲堂”3期,参训干部150余人次,轮岗锻炼10人,上挂交流2人,培训学习10余人次。三是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15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52件,报结率100%、办结率100%、满意度99%。四是有序推进综治维稳、保密、防邪禁毒、检查、驻村帮扶、森林防火、环境保护、意识形态等工作。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本级)属于剑阁县交通运输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2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其他事业机构1个。
纳入2023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1.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2.剑阁县农村公路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731.2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186.18万元,下降64.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项目支出减少。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0,73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92.49万元,占39.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41.78万元,占60%;其他收入97万元,占0.9%。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0,73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12万元,占6.3%;项目支出10,059.15万元,占93.7%。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634.2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639.28万元,下降57.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项目支出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2.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1%。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991.52万元,下降76.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2.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万元,占1.3%;卫生健康支出372.84万元,占8.9%;农林水支出2,457.68万元,占58.6%;交通运输支出1,270.1万元,占30.3%;住房保障支出39.37万元,占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192.4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92.4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全年预算为52.5万元,支出决算为5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公共卫生21004(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100409(项):全年预算为346.59万元,支出决算为346.5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全年预算为22.23万元,支出决算为22.2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项):全年预算为4.02万元,支出决算为4.0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21305(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项): 全年预算为2,457.68万元,支出决算为2,457.6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21401(款)行政运行2140101(项): 全年预算为472.83万元,支出决算为472.8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 21401(款)公路养护2140106(项): 全年预算为683.97万元,支出决算为683.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 21401(款)公路和运输安全2140110(项): 全年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 21401(款)公路运输管理2140112(项): 全年预算为45.1万元,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0.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 21401(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140199(项): 全年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1.交通运输支出214(类)民用航空运输21403(款)机场建设2140304(项): 全年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2.住房保障支出 221(类)住房改革支出 22102(款)
住房公积金 2210201(项): 全年预算为39.37万元,支出决算为39.3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2.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9.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8.55万元、津贴补贴107.9万元、奖金142.04万元、绩效工资21.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4万元、住房公积金39.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万元、生活补助7.7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6万元。
公用经费8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5万元、差旅费14.2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3.94万元、福利费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25.16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2.42万元,增长43.4%。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8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过紧日子追减“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3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6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建设项目及日常办公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2.42万元,增长93.8%。主要原因是2022年过紧日子追减年初预算。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480人次,共计支出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检查、考核、督查、调研、交通重点项目洽谈等服务保障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441.78万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3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1.84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信息化管养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国道347线剑阁境内厚子铺至印合嘴公路改建工程试验检测费采购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本级)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交通建设项目及日常办公所需的公务用车。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剑南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国道108线清江河大桥新建工程融资利息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农村客运保险及运营补助97万元。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公共卫生21004(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100409(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120804(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99(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21305(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项):指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实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十六、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21401(款)行政运行21401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 21401(款)公路养护2140106(项):指公路养护支出。
十八、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 21401(款)公路和运输安全2140110(项):指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十九、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 21401(款)公路运输管理2140112(项):指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二十、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 21401(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140199(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交通运输支出214(类)民用航空运输21403(款)机场建设2140304(项):指机场建设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 221(类)住房改革支出 22102(款)
住房公积金 22102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其他支出229(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904(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290402(项):指地方政府为特定项目发行专项债券所筹集的资金。
二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7035042-剑南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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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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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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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交通服务中心8000平方米、物流服务中心5000平方米、物流仓储设施8000平方米、车辆检测站2000平米、停车场9000平米(总计450个停车位、其中配建电动汽车充 电桩80根)及道路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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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项目主要建设交通服务中心8000平方米、物流服务中心5000平方米、物流仓储设施 8000平方米、车辆检测站2000平方米、停车场9000平方米(总计450个停车位、其中配建电动汽车充电桩80根),建设道路工程、会计雨污水管网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物流中心综合楼建设,西河大桥桥墩、桥柱、桥台、桥面、桥梁下部结构全部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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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6,000.00 |
6,000.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6,000.00 |
6,00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物流服务中心 |
= |
5000 |
平方米 |
5000 |
5 |
5 |
|
|
交通服务中心 |
= |
8000 |
平方米 |
8000 |
5 |
5 |
|
|||
物流专用通道(国光至元山公路) |
= |
11.49 |
公里 |
0 |
5 |
0 |
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
|||
停车场 |
= |
9000 |
平方米 |
9000 |
5 |
5 |
|
|||
车辆检测站 |
= |
2000 |
平方米 |
2000 |
5 |
5 |
|
|||
物流仓储设施 |
= |
8000 |
平方米 |
8000 |
5 |
5 |
|
|||
质量指标 |
项目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
时效指标 |
项目计划完成时间 |
= |
2023 |
年 |
2023 |
15 |
15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强地方商贸及社 会经济活力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5 |
5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打造区域物流产业,带动区域内居民增收,实现物 流业更快更好发展,促进剑阁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改善当地群众的 生活质量,增加就业机会,增强了地区的“造血功能”。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10 |
1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项目建成后,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具有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效益。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5 |
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物流行业有持续发展作用。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5 |
5 |
5 |
|
|
满意度指标 |
行业管理满意度 |
≤ |
95 |
% |
95 |
5 |
5 |
|
||
合计 |
100 |
95 |
|
|||||||
评价结论 |
剑南物流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后,将提供车管业务办理、旅客运输、车辆检测等服务,切实解决我县中南部地区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出行不便等问题,将有效带动周边经济发展。2023年12月31日预算执行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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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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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蹇禄德 |
财务负责人:贯玉波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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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8897564-国道108线清江河大桥新建工程融资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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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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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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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偿还2021年至2023年国道108线清江河大桥新建工程融资利息(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 |
已按时支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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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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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4.40 |
44.40 |
44.4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44.40 |
44.40 |
44.4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金利息费用到位率 |
= |
100 |
% |
100 |
15 |
15 |
|
|
质量指标 |
基金利息支付率 |
= |
100 |
% |
100 |
15 |
15 |
|
||
时效指标 |
基金使用时限 |
= |
20 |
年 |
20 |
15 |
15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利息费用保障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防止债务违约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8 |
% |
98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定性 |
是 |
|
是 |
15 |
15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总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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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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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王慧明 |
财务负责人:贯玉波 |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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