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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1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争取项目成绩显著
对标“十四五”总体规划,定期召开全镇项目谋划工作会,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动态调整项目资金争取重点方向,聚焦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粮油园区建设、道路交通、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领域做优项目谋划和资金争取,2023年成功向上争取项目21个,总投资1800余万元。
2.产业韧性不断增强
围绕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坚定“335X”产业发展思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稳步发展粮油、烤烟等传统产业,巩固竹产业、小水果等特色产业园经济,突破性发展肉牛羊养殖、大豆玉米带状种植等重点产业,持续壮大集体经济。深化农产品销售与加工,以剑山食品粮油加工厂为依托,打造“农产品+深加工”优质粮油原料供应基地,着力培育本土品牌。
3.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主动靠前服务,加大与企业的对接沟通力度,累计走访企业8家20余次,走访13个项目28次,强化要素保障,不断做优营商环境。充分发掘各方人士的对外联系增强招商引资实效以商招商,用好《木马镇突破性抓好项目投资和招商引资‘四条措施’》。2023年成功招引顺达鹅业孵化基地、柏垭秸秆加工厂等3个项目,总投资1800余万元。
4.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完成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4个,窄路加宽11公里,总投资220.95万元;通村组水泥路及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个,窄路加宽1.1公里,新建水泥路2.7公里,总投资137.25万元。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完成乡村振兴项目20个,其中产业发展生产项目2个,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10个,农村基础设施项目4个,农村供水保障项目4个,总投资870.15万元。
5.经济普查全面开展
镇主要领导挂帅统筹“五经普”,选聘3名普查“两员”充实队伍力量,走村入户开展“地毯式”清查,克服人手经费不足、底册数量复杂等困难,完成135户普查对象核查。
6.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全覆盖建成“镇、村”两级网格化监测体系,严格落实网格长、监管员、监测员责任,构建日常监测、重点监测、预警监测“三位一体”常态化监测机制。2023年,我镇集中开展了防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2次,每月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经过排查、会商,新增监测户19户51人,做到了应纳尽纳。
7.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完成王家坪、庵子、柳青等6个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3个,补助资金共计90.89万元。加大对畜禽养殖、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三大重点领域的深度整治,垃圾压缩站、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提高全镇人居生活环境质量。
8.民生福祉节节攀升
民生工程有序推进,各项惠农政策补贴及低保、特困救助等及时发放到位。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98%。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5户、完善建设日间照料中心2处,实现留守老人、儿童每月全覆盖走访并建立台账。
9.乡风民风日新月异
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整治改善村容村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坚持以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为目标,将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与基层治理、环境整治、民风建设、农村移风易俗等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实践引领,坚持为民惠民,目前已成功创建县级文明镇,创建市级文明村4个、县级文明村7个。
10.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全镇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全面向好。
11.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深入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明显提升,工作作风发生明显改变。
12.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程序,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办理“12345”市长热线252件。
13.加强廉洁政府建设。
强化农村“三资”管理,深入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村级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全面抓好政府党风廉政建设,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廉政责任,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营造风清气正、忠诚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4.应急能力不断提升
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坚持常态化督导检查、全覆盖督促整改、全方位问责问效,切实推进责任落实。进一步细化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分片包干、一包到底”责任机制,确保任务具体、责任明确。2023年以来政府牵头开展带队检查23余次、生产经营单位31余家次、排查安全隐患163条,确保了辖区大环境的安全稳定。
15.隐患排查整改常抓不懈。
镇政府一直秉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保障了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023年,共组织安全培训会议13次、安全检查43余次,排查出15处道路安全隐患和12余处消防安全隐患。投入1.45万元建立了4个社区微型消防站,并持续增加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提升了应急救援能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签订1700余份承诺书,查处了8起三轮车违规载人、3起不戴安全帽和无牌上路等安全隐患问题。
16.综治维稳扎实有力。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镇综治中心每月召开1次重点案件分析会、1次矛盾纠纷排查例会,真正做到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2023年以来,全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76件,化解率100%。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64.2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8.92万元,增长22.7%。主要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56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2.24万元,占9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万元,占2.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56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12万元,占61%;项目支出610.13万元,占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64.2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8.92万元,增长22.7%。主要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2.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6.92万元,增长19.4%。主要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2.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9.75万元,占24.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72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66万元,占4.6%;卫生健康支出55.33万元,占3.6%;农林水支出962.79万元,占63.3%;住房保障支出52.99万元,占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522.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22.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369.93万元,支出决算为369.9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3.31万元,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全年预算为0.72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70.66万元,支出决算为70.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全年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3.19万元,支出决算为13.1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22.14万元,支出决算为22.1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229.24万元,支出决算为229.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全年预算为318.99万元,支出决算为318.9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全年预算为35.56万元,支出决算为35.5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全年预算为9.27万元,支出决算为9.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全年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全年预算为12.13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4.16万元,支出决算为14.1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全年预算为331.44万元,支出决算为331.4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52.99万元,支出决算为52.9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4.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4.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0.85万元、津贴补贴94.52万元、奖金229.52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104.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6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3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2万元、住房公积金52.99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2万元、生活补助7.19万元。
公用经费109.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8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7.48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5.24万元、福利费10.91万元、其他交通费17.62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2.54万元,增长73.4%。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标准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2.54万元,增长73.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8批次1492人次,共计支出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检查、督查等工作接待的餐费,金额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14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9.76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未发生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森林防火、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广安对口帮扶等4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木马镇人民政府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项目的实施,保障了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用水,提高群众获得感。根据木马镇人民政府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考评,此次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综合得分为100分,评价等次:优。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一、“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木马镇内设机构(五办四中心):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 、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3年我镇总编制61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5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61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39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木马镇人民政府年初预算收入总额为139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6.62万元;2023年年末决算报表收入总额为156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3年木马镇人民政府年初预算支出总额为139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6.62万元;2023年年末木马镇人民政府决算报表支出总额为156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11万元(人员经费:844.9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9.14万元),项目支出610.13万元。具体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9.75万元,占24.3%;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2万元,占0.1%;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66万元,占4.5%;
4.卫生健康支出55.33万元,占3.5%;
5.农林水支出962.79万元,占61.5%;
6.住房保障支出52.99万元,占3.4%;
7.其他支出42万元,占2.7%。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木马镇人民政府结转结余资金为0。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2023年度绩效目标填报完整和可行,绩效目标过程监控具有规范性和长效性,绩效评价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在资金预算、审批、执行、支付等方面做到了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单位预算,严守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单位财务制度,无违规现象发生。
2.预算管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预算数据准确,无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入均纳入预算管理,预算资金及时进行了支付,预算支出执行率100%。
3.财务管理。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有关厉行勤俭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年初预算合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资金,做到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把有效的资金用到刀刃上,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及经济效益并保证全镇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4.资产管理。
严格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将各类资产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分类建立资产卡片,实行资产动态管理。同时单位资产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及时进行资产清查盘点,确保了账实相符。
5.采购管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相关规定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与方式,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52.44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96.4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全年项目决策严密、立项程序合规,绩效目标明确、可行、合理,且符合上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按要求进行项目入库、绩效监控等。
2.项目执行。
全年项目支出用途明确,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方向与计划一致,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管理程序规范,实施了监管,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受益群众满意。
3.目标实现。
围绕目标完成、目标偏离、实现效果进行绩效分析。全年各项目均按计划实施完毕,项目实施率100%;项目资金及时进行了支付,预算支出执行率100%,社会效益逐步体现,不存在违法违纪情况,各项指标全面完成。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节省非必要开支,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无。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绩效应用结果反馈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管理中的应用是多层的,贯穿于财政支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对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通过对本部门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能够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达到了预期目的,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自评,有利于更好的加强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的管理,合理分配各项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2.绩效自评公开
绩效自评信息公开有利于打破传统行政管理的封闭独断,有利于消除政府和公众之间信息不对称现象,是建设透明型政府的必然选择,也是顺利推行绩效评价的重要条件。对于政府而言,应该通过全面衡量信息公开对加强政府绩效评价和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有序开展公共部门绩效评价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3.绩效评价结果整改
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的绩效情况、完成程度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加以综合分析,我单位缺乏激励与约束机制。我单位应在部门预算安排中建立评价结果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应有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见附件),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我镇已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预算计算评价工作的态度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但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单位绩效重视程度不高,相关职责部门协同配合不够,往往只能由财务部门提供有限的财经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工作资料非常有限,内容粗浅。
(三)改进建议。
1、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完善本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合理设置项目经费绩效评价指标,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提高经费使用管理效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45173-广安对口帮扶项目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笋用竹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提灌站 |
完成笋用竹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提灌站,并验收合格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90.00 |
87.17 |
87.17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90.00 |
87.17 |
87.17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成提灌站一处 |
= |
1 |
处 |
1 |
50 |
5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建成笋用竹产业园配套提灌站后增加集体经济效益,促进产业发展 |
≥ |
95 |
% |
95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村民满意管理用房建成带来的效益 |
≥ |
95 |
% |
95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自评得分100分,严格按照预算资金使用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资金审核不及时,拨款缓慢,导致项目实施缓慢 |
|||||||||||||||||||
改进措施 |
及时审核资金,保障项目及时完成 |
|||||||||||||||||||
项目负责人:杨松桃 |
财务负责人:杨莎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073-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到位 |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到位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98.84 |
198.84 |
198.84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98.84 |
198.84 |
198.84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 |
≤ |
1988400 |
元 |
1988400 |
60 |
6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足额保障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自评得分100分,严格按照预算资金使用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资金审核不及时,拨款缓慢,导致资金兑付不及时 |
|||||||||
改进措施 |
按月份及时审核资金,保障工资及时兑付 |
|||||||||
项目负责人:杨松桃 |
财务负责人:杨莎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805-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村级办公费和公共运行经费保障 |
保障了村级办公费和公共运行经费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24.50 |
104.91 |
104.91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24.50 |
104.91 |
104.91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经费 |
≤ |
124.5 |
万元 |
124.5 |
60 |
6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足额保障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村社区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自评得分100分,严格按照预算资金使用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资金审核不及时,拨款缓慢,导致办公费和公共运行资金兑付不及时 |
|||||||||
改进措施 |
及时审核资金,保障村级正常运转 |
|||||||||
项目负责人:杨松桃 |
财务负责人:杨莎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82324T000011016741-木马镇金魁村非贫困户风貌塑造工程(化解隐性债务)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化解木马镇金魁村非贫困户风貌塑造工程债务 |
化解了木马镇金魁村非贫困户风貌塑造工程债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32.30 |
132.3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32.30 |
132.3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木马镇金魁村非贫困户风貌塑造工程验收合格 |
定性 |
合格 |
|
合格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2023年底彻底化解此笔债务 |
定性 |
2023年底 |
|
2023年底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政府社会诚信度 |
≥ |
95 |
% |
95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金魁村风貌塑造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隐性债务化解资金 |
≤ |
132 |
万元 |
132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自评得分100分,严格按照预算资金使用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
|||||||||
存在问题 |
资金预算至审核时间短,拨款压力大 |
|||||||||
改进措施 |
提前规划预算 |
|||||||||
项目负责人:杨松桃 |
财务负责人:杨莎 |
附件2
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我镇新庙村农田水利设施需改善。为满足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用水,特向财政局申请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用于新庙村山坪塘整治。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村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成立了监督小组,负责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质量保障等方面的监督工作。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共计10万元,用于新庙村山坪塘整治。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产出指标,整治山坪塘一口;成本指标小于等于10万元,完成时间在2023年底前。效益指标,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山坪塘整治后带来的便利。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预期目标的实现,项目可持续运行。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项目新庙村实施过程中,组织完备,监督有力,项目顺利进行,在2023年及时兑付,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三)评价选点。
新庙村村整治山坪塘一口,前期申报有序,项目实施过程高效、优质,充分发挥了资金作用,保障了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四)评价方法。
通过实地勘察及座谈调研,新庙村的项目充分实现绩效目标,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评价组织。
抽取我镇内控小组成员及项目实施村书记,对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三、绩效分析
预算执行率100%,得分10分;产出指标,整治山坪塘一口并验收合格,得40分;效益指标,满足了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得分20分;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山坪塘整治后带来的便利,得分10分;成本指标资金使用等于10万元,得20分;共计100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本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单位的监督下,在项目涉及村新庙村的密切配合下,经过项目单位的努力,圆满完成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精心组织、严格监管、狠抓质量,顺利完成了山坪塘整治并验收合格。
2.项目管理。
本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管理到位,实施后社会经济效益凸显。木马镇人民政府对新庙项目实施在立项、建设、验收过程中全程参与。为了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我镇制定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将该项目纳入县级重点工程财务核算,实行集中支付和报账制,确保资金封闭运行,项目实施中县财政、县审计以及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实行检查、督察,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对每笔用款申请,在所附资料齐备的情况下,经审核确认后再报县财政局审批后付款。
3.项目实施。
项目共计10万元,为新庙村新建山坪塘一口。
4.项目结果。
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建设,资金支付在2023年支付完毕。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民生保障。山坪塘整治解决了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2.基础设施。项目顺利通过验收,且在2023年完成资金支付。
3.行政运转。项目在立项、审批、实施、验收过程中,均由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确保了项目的合理性、高质量、高效能。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无。
四、评价结论
木马镇人民政府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项目的实施,保障了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用水,提高群众获得感。
根据木马镇人民政府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考评,此次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综合得分为100分,评价等次:优。
五、存在主要问题
因财政资金紧张,当年预算项目,资金拨付难以按正常进度保障,项目完工后,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六、改进建议
加强资金拨付力度,加快资金审核支付效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