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15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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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15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1、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传达贯彻巡察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3、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4、对巡察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5、按照巡察领导小组的安排对部门、乡镇进行巡察;

6、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认真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将巡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统筹谋划,纳入县委重要工作目标统筹安排。县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县委书记亲自确定巡察主题,亲自审定巡察工作方案、巡察对象),督促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巡察整改,强化成果运用。全年及时召开常委会9次、书记专题会3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4次,批示巡察工作20余次,点人点事28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统筹谋划巡察工作,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巡中调研,听取审核巡察报告,督促通报提供情况、整改日常监督,推动贯通监督融合,推进巡察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和人才库建设,增加巡察机构行政编制,优先提拔使用巡察干部,优先考虑职级晋升。

2.修订五年规划,倒排工期作战。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规划精神,综合征求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8个部门意见建议,重新调整确定巡察对象,精准确定巡察工作质效综合评估、“纪巡审”联动监督、巡察组长管理办法等7个具有剑阁特色巡察工作创新方向,制定了2024-2026年剑阁巡察倒排工期“作战图”,再明确五年巡察工作目标任务,并报市委巡察办备案。

3.科学谋划精准实施,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2023年上半年组织实施了第四轮巡察,成立6个巡察组对12个单位、乡镇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28个村(社区)开展直接巡察,对107个村(社区)开展乡村一体巡察,共计发现问题1101个、问题线索32件,推动立行立改问题9个;下半年组织实施了第五轮巡察,共成立了4个巡察组对15个单位(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212个,问题线索16件,立行立改问题1个,形成“一把手”专题材料4篇。截至目前,96个巡察对象已巡察49个、完成比例51.04%,74个重点直巡村社区已巡察55个、完成比例74.32%,290个乡村一体巡察村社已巡察162个、完成比例55.86%。

县委第一至四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883个,已整改完成1762个,整改率94%;移交问题线索65件,办结36件,党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29人;推动立行立改问题44个,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30个,清退追缴资金184.6万元,督促兑现政策性补助资金168万余元。其中,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的109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88个,整改率90.6%,正在或长期整改的问题102个。被巡察党组织提醒谈话10人次、诫勉谈话5人、约谈27人次、批评教育72人次、党纪政务处分19人。

4.积极配合上下联动,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整改。一是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整改。县委先后4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并研究整改推进情况。6月5日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第4次会议,专题研究后续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工作,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18个具体表现,已全面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二是积极开展市县联动巡察工作。3月28日,县委成立第二巡察组对县委宣传部开展为期1个月的市县联动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15个、具体表现38个,移交问题线索1件;7月20日,“市带县”巡察重点村巡察组对盐店镇西庙村开展为期10天的市县联动巡察,共发现问题11个,具体表现26个,移交问题线索1件。

5.创新制度机制,推动巡察规范化。梳理汇编剑阁县巡察工作制度,规范巡察工作,提升法制化水平。按照职能职责、巡察质效、监督贯通、巡察整改、村级巡察、纪律建设、规范化建设,共梳理建立了62项制度;全面完成了第四轮巡察单机系统和巡视巡察工作网络平台各个阶段的录入工作(共涉及1个党政机关、9个乡镇、2个事业单位、135个村(社区)),及时开展了第五轮各巡察组的巡察单机系统录入培训及现场指导工作,同步推进第五轮巡察网络平台录入工作,高标准完善了巡视巡察工作网络平台领导讲话、制度规范、文档模板等模块数据录入。

6.强化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巡察力量。以省委巡视剑阁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规范机构设置,增加行政编制,增配巡察力量,择优选拔年轻干部充实组办力量共3人,职级晋升共11人,参与外出培训共19人次,同时注重巡察干部的提拔交流任用,换届以来有5人到教育、交通、乡村振兴、商合、群工等重要县级部门任“一把手”。

二、机构设置

中共剑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04.2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70.59万元,增长1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及工作量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60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4.2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60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18万元,占89%;项目支出65.10万元,占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04.2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70.59万元,增长1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及工作量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59万元,增长1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及工作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0.9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9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20.75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31.13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04.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04.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420.03万元,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25.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数为41.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数为20.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1.13万元,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9.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0.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0.19万元、津贴补贴87.38万元、奖金112.31万元、绩效工资6.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75万元、住房公积金31.13万元。

公用经费99.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66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11.88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工会经费3.11万元、福利费6.48万元、其他交通费34.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保持厉行节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保持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上级巡察(视)部门检查工作、兄弟县(区)来剑执行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1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巡察(视)部门指导工作、兄弟县(区)交流、考察工作等服务保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中共剑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09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8.79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中共剑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巡察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巡察工作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856836-巡察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剑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共剑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8个乡镇、20个部门、30个(社区、学校、医院)

全年及时召开常委会9次、书记专题会3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4次,批示巡察工作20余次,点人点事28件。2023年上半年,成立6个巡察组对12个单位、乡镇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28个村(社区)开展直接巡察,对107个村(社区)开展乡村一体巡察,共计发现问题1101个、问题线索32件,推动立行立改问题9个;下半年组织实施了第五轮巡察,共成立了4个巡察组对15个单位(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212个,问题线索16件,立行立改问题1个,形成“一把手”专题材料4篇。截至目前,96个巡察对象已巡察49个、完成比例51.04%,74个重点直巡村社区已巡察55个、完成比例74.32%,290个乡村一体巡察村社已巡察162个、完成比例55.86%。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5.90

98.79

98.79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45.90

98.79

98.79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30个单位、7个乡镇、10个社区

100

%

100

20

20


质量指标

保证质量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年内完成

1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落实整改

10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98

%

98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2023年县委巡察办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总体良好,规范编制了预算,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内控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较好完成了2023年各项目标任务,保证了日常运转和项目支出。按照剑阁县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分表规定,总体绩效自评得分64.5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34.5分,扣分项自评扣1分。我单位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实际得分99分。

存在问题

1.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把有限的经费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2.财政资金支付有些滞后,致使部分项目资金无法按进度完成支付。
3.对财务管理制度把握力度不够,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设置标方向有点不符。

改进措施

1.树立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的理念,熟练掌握绩效评价指标,客观公正的进行部门自评。
2.加快项目资金的拨付力度,使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与工作进度同步。
3.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把握财经制度,杜绝违规违纪操作,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项目负责人:何峰

财务负责人:张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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