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24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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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15日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重点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6.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的监督管理。

8.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性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7.依职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初评、上报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8.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的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互联网销售的违法行为。参与上级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

19.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0.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党组织建设有关要求。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进企业开办“零成本”,为企业节约开办成本26.6余万元。聚力推动登记许可业务“县域通办”改革,实现“异地事就近办”。今年以来,全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586户,其中企业新增数790户。共培育入库企业2户,入库个体3户,“个转企”完成34户。全面下放经营异常信用修复,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年企业年报率96.55%,为全县30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部门联合“双随机”更新执法人员134名,联合部门事项26个,已制定各类抽查方案80个,抽取各类检查对象693个。

2、积极做好商标、专利申报服务,全县授权各类专利403件,高价值专利10件,有效注册商标2828件。积极做好商标、专利申报服务,截至目前,全县授权各类专利403件,高价值专利10件,有效注册商标2828件。

3、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春节、五一、国庆假日期间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责,在剑门关景区打造了“价格诚信示范街”。并举全局之力,深入景区加强事前指导,强化“三品一特”监管,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为助力剑阁旅游“二次腾飞”展现出新作为。积极开展各类广告专项市场整治,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成功推动指导剑阁县广告协会成立,积极引导广告业主加入协会组织,架起了协会+企业+政府三方桥梁。以剑门关景区南门一条街为重点,街内7家餐馆经营户均实现“互联网,做到7个规范和3个统一。所有餐饮经营户均明码标价,坚决杜绝欺客宰客行为,让消费更明朗,让制度更温暖,让消费者吃的舒心。

4、监管底线更加牢固。稳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督导工作,全年县、乡、村三级包保干部对包保主体开展全覆盖督导,督导率100%、问题发现率1%以上、问题整改率100%、A、B级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率100%,全年未发生级别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探索创建的“以个私协为抓手 探索构建‘三位一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成功入选2023全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展示案例。强化日常动态监管,深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全年共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6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46例,化妆品不良反应72例。

5、认真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全年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1050件,办结率99%,满意度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余万元,同时接受来人、来电、来信咨询120人/次。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642.44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9.07万元,增长9%。主要变动原因是收回以前年度支出增加年初结转资金,同时加大年初结转资金列支力度及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264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2.4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264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0.79万元,占92.7%;项目支出191.65万元,占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42.44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9.07万元,增长9%。主要变动原因是收回以前年度支出增加年初结转资金,同时加大年初结转资金列支力度及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2.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9.07万元,增长9%。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上年结转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2.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37.19万元,占84.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11万元,占6.8%;卫生健康(类)支出90.06万元,占3.4%;住房保障(类)支出135.08万元,占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642.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37.4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支出决算为50.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8.05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4.05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80.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5.0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50.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44.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274.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3万元,主要包括:退休及遗属生活补助。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5.3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0.05万元,占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2万元,占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50.05万元。主要用于更换老旧执法执勤用车,全县食品、药械、药品、特种设备等日常监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2.67万元,减少33.4%。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32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1批次,493人次,共计支出5.3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督查督导、工作检查调研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43万元,比2022年增加65.78万元,增加31.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老化导致办公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市场监管局政府采购支出133.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为计量检定测试所民用“三表”检测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专项资金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本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2023年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2023年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指剑阁县市场监管局机关及参公管理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管理专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及人员概况

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等工作。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编制177名,其中行政编制86名,事业编制81名,工勤编制10名。在职人员总数168人,其中行政人员81人,事业人员75人,工勤人员1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3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进企业开办“零成本”,为企业节约开办成本26.6余万元。聚力推动登记许可业务“县域通办”改革,实现“异地事就近办”。今年以来,全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586户,其中企业新增数790户。共培育入库企业2户,入库个体3户,“个转企”完成34户。全面下放经营异常信用修复,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年企业年报率96.55%,为全县30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部门联合“双随机”更新执法人员134名,联合部门事项26个,已制定各类抽查方案80个,抽取各类检查对象693个。

2、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积极做好商标、专利申报服务,截至目前,全县授权各类专利403件,高价值专利10件,有效注册商标2828件。积极做好商标、专利申报服务,截至目前,全县授权各类专利403件,高价值专利10件,有效注册商标2828件。

3、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春节、五一、国庆假日期间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责,在剑门关景区打造了“价格诚信示范街”。并举全局之力,深入景区加强事前指导,强化“三品一特”监管,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为助力剑阁旅游“二次腾飞”展现出新作为。积极开展各类广告专项市场整治,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成功推动指导剑阁县广告协会成立,积极引导广告业主加入协会组织,架起了协会+企业+政府三方桥梁。以剑门关景区南门一条街为重点,街内7家餐馆经营户均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做到7个规范和3个统一。所有餐饮经营户均明码标价,坚决杜绝欺客宰客行为,让消费更明朗,让制度更温暖,让消费者吃的放心、吃的舒心。

4、监管底线更加牢固。稳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督导工作,全年县、乡、村三级包保干部对包保主体开展全覆盖督导,督导率100%、问题发现率1%以上、问题整改率100%、A、B级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率100%,全年未发生级别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探索创建的“以个私协为抓手 探索构建‘三位一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成功入选2023全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展示案例。大力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日常动态监管,深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全年共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6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46例,化妆品不良反应72例。

5、走深走实化解消费纠纷。建立健全12315维权网络建设,认真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全年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1050件,办结率99%,满意度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余万元,同时接受来人、来电、来信咨询120人/次。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食品抽检全县集贸市场、超市等食用农产品抽检500批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一单两库”建设,新增市场主体800户;提升商标监管实效,力争“剑阁贡米”“剑阁石斛”取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严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监管频次72次,专项整治不少于4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不少于2次;检定计量器具3000台以上,检定合格率95%,全县覆盖率80%;企业开办零成本免费印章、邮寄等400户。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3年收入2642.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42.44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2.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37.19万元,占84.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11万元,占6.8%;卫生健康(类)支出90.06万元,占3.4%;住房保障(类)支出135.08万元,占5.1%。主要用于:剑阁县市场监管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开展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维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价格环境;确立市场监管质量标准,有利于明晰市场行政管理工作职责,理清市场行政管理工作思路,增强市场行政管理工作成效,促进市场经济科学发展;特种设备监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民生工程等。

2、非税收入征收管理。2023年市场监管收取非税收入共272万元。主要是罚没收入,由局派出机构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征收,征收票据全部使用《四川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全额缴入县级金库,财政综合预算管理,无截留、挪用等情况。

3、厉行节约。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开支,取得明显成效。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对来人接待、租用车、学习培训等方面实行严格控制,出台了各项规章制度,使我局一年来的接待费、车辆管理费等“三公”经费均未超出预算。2023年我局公务接待费5.32万元,公务车运行费用3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均按规定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部门支出按照预算支出动态,严格预算科目款项分类执行,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按预算实施明确,无违规科目款项的预算支出,一年来预算执行动态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按照预决算和各项目的实施情况,项目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以内,年度内未进行其他项目预算的调整,项目的实施进度和项目质量运行良好,一年来“三公”经费控制较好,均未超出预算。项目资金按制度规范执行,严格管理,厉行节约,控制和减少了其他不必要的业务开支,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较为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存在问题

一是各级配套资金拨付较慢,个别项目资金年度未能追加拨出;二是目资金项使用进度较慢,三是需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

(三)改进建议

继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合理编制预算,认真测算项目资金使用方向,确保项目资金按进度合理使用。要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知识更新,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附件

2023年度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度,我局申报省市场监管专项项目补助资金共计51.5万元。其中:1.提前和正式市场监管资金共计31万元(提前下达省级春雷行动专项资金15万元,正式下达市场监管专项资金16万元:具体为全省基层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建设示范创建4万、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2万、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提质升级2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线下试点1万、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食品领域)3万、春雷行动补助2万)。2.市场监管(因素法)下达专项资金20.5万元。申报资金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提前和正式下达市场监管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重点做好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提质升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线下试点及重点产品质量提升(食品领域)工作。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定性和定量目标)为加强宣传报道次数≥50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数量≥120件,开展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数量≥2个,开展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数量≥1个,开展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提质升级数量≥2个,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100%,不合格食品下架率100%,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向稳中向好趋势发展,市场综合监管总体水平不断提高,公众对市场综合监管满意度≥80%。项目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底。

市场监管(因素法)下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建、特种设备监管、食品安全穿透式监管、质量创新、市场主体监管以及认证、地标等重点工作,提高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水平,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树立良好的市场监管形象,促进全县市场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定性和定量目标)为开展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数量2个,双随机抽查比例≥3%,市场主体年报率≥85%,查办违法违规案件≥20件,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100%,不合格食品下架率100%。通过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等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严守食品安全、工业产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全县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向稳中向好趋势发展,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满意度≥75%。项目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底。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数量指标。

2023年已全面完成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率100%。

B.质量指标。

2023年实施的各项目标任务经上级部门考核、验收,均达到预期目标值。

C.时效指标。

2023年目标任务均在年度内全部完成。

D.成本指标。

我局投入市场综合监管资金51.5万元,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商品交易秩序,整治综合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合同信用建设,强化特种设备监管和广告市场监管,大力整治网络购物环境和助力放心舒心消费,营造良好的网络商品交易秩序,整治综合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推动全县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经济效益。

B.社会效益。

通过市场监管执法项目的实施更加净化了市场交易环节。

C.可持续影响。

通过市场监管执法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净化全县人民的消费环境促进健康剑阁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市场监管执法项目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全县人民的认可,满意度均为95%以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广元市财政局文件下达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51.5万元。

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3年度上级转移支付我局省级市场监管专项项目资金共计51.5万元(其中提前和正式下达市场监管资金31万元,市场监管(因素法)下达专项资金20.5万元),截止评价时点,剑阁县财政局用正式指标及时全额下达到我局,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截止评价时点(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计支出省级市场监管专项项目资金30.4万元(其中提前和正式下达市场监管资金支付30.4万元;市场监管(因素法)下达专项资金支付0万元),预算执行率59.03%(预算执行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国库资金紧张,资金审核支付滞后,故项目资金结转到2024年支付)。

截止2024年3月我局共计支出省级市场监管专项项目资金42.49万元(其中提前和正式下达市场监管资金支付31.万元;市场监管(因素法)下达专项资金支付11.49万元),预算执行率82.5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组织领导。局里成立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局长办公会为项目实施的议事决策机构,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实行“一岗双责”,既是分管项目的牵头领导,又是项目监督管理负责人。通过健全完善制度,确保了项目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有效推进了项目有条不紊地实施。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资金使用科学有效。一是制定出台了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对监督管理的范围、监督管理的制度、监督管理的方式、监督管理的领导机构和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建立并严格执行了相关制度。建立并执行项目及其专项资金报告和公示制度,对专项资金争取到位情况实行向上级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资金来源、使用及管理措施。局里组织定期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提前和正式下达市场监管资金。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加强宣传报道次数50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数量273件,全面完成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2个,完成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数量1个,完成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提质升级数量2个,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100%,不合格食品下架率100%,全县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向稳中向好趋势发展,市场综合监管总体水平不断提高,公众对市场综合监管满意度达90%。

2.市场监管(因素法)下达专项资金。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完成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2个,双随机抽查比例达6.8%,市场主体年报率达96%,查办违法违规案件365件,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100%,不合格食品下架率100%。通过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等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严守食品安全、工业产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全县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向稳中向好趋势发展,公众对市场监管的满意度达80分。

(二)项目效益情况。

1.提前和正式下达市场监管资金项目实施后,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提质升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线下试点及重点产品质量提升(食品领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市场秩序更加公平有序,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更加规范,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更有驱动力,人民群众吃得更放心、用得更安心、买得更舒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向稳中向好趋势发展,市场综合监管总体水平不断提高。

2. 市场监管(因素法)下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后,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建、特种设备监管、食品安全穿透式监管、质量创新、市场主体监管以及认证、地标等重点工作明显提升,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树立了良好的市场监管形象,促进了全县市场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等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严守食品安全、工业产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全县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向稳中向好趋势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市场监管执法项目资金实施项目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求。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项目覆盖面广,专业人员缺乏,实施难度较大。

(二)人员流动性大,追踪较为困难。

(三)因实施项目多、资金较分散。

(四)部分项目之滞后。

(三)、相关措施建议

(一)强化各基层监管所工作职责,加强执法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强化管理,扎实开展项目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程序,规范实施项目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综合业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

预算单位

剑阁县市场监管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51.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51.5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紧紧围绕省局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促进全县市场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完成县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元提质升级、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及价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丶红盾春雷行动等工作,创建良好有序是竞争市场,优化营商环境。

绩效

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

完成

数量指标

基层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

1个,剑门所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4次

开展价格监管专项整治,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3次

对现有农贸市场进行规范化建设,打造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店

≥4个; ≥2个

质量指标

按照基层市场监管局(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开展创建

对标建设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行业覆盖率

≥70%

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春雷行动完成成本

6万元

市场监督综合管理完成成本

16万元

可持续影响

指标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稳中向好趋势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90%

2023年度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绩效,我局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等,规范项目资金的核算及账务处理相关内容,强化监督管理,严格预算、绩效指标执行,完成2023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5万元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广财行〔2023〕68号文件,县财政局印发剑财行[2023年] 23 号文件下达我局2023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5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绩效目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部门制定上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接受上级财政、市场监督部门检查验收。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资金申报完全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年度内计划方案实施,资金申报合理,操作性强,可行性高。我局结合资金性质及用途对项目实施未产生任何影响。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数量指标。

2023年已全面完成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率100%。

B.质量指标。

2023年实施的各项目标任务经上级部门考核、验收,均达到预期目标值。

C.时效指标。

2023年目标任务均在年度内全部完成。

D.成本指标。

我局投入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5万元,我局根据资金用途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经济效益。

B.社会效益。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守护民生安全

C.可持续影响。

稳中向好的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市场监管执法项目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全县人民的认可,满意度均为95%以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广财行〔2023〕68文件下达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3年11月29日县财政局将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指标下达我局,我局根据资金用途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等,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核算及账务处理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资金使用科学有效。一是制定出台了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对监督管理的范围、监督管理的制度、监督管理的方式、监督管理的领导机构和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建立并严格执行了相关制度。建立并执行项目及其专项资金报告和公示制度,对专项资金争取到位情况实行向上级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资金来源、使用及管理措施。局里组织定期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我县稳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督导工作,前三季度县、乡、村三级包保干部对包保主体开展全覆盖督导,督导率100%、问题发现率1.2%(问题发现率暂时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问题整改率100%、A、B级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率100%。及时展业务指导培训。分别组织乡镇食安办、基层市场监管所召开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议和培训会议,积极协调乡镇与市场监管所联合开展行动,确保包保责任工作无遗漏、无死角。及时补录完善数据信息,完善包保主体信息,并对平台数据进行调整和修改,确保“应包尽包、应录尽录、应督尽督”,线上线下相统一。

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下达全年食品抽检计划,共承担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任务941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420批次;自定食品抽检491批次。)其中43批次不合格,已全部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同时开展了2023年春雷行动食品安全专项抽检100批次,其中12批次不合格;开展“你点我检”30批次,全部合格;校园专项抽检76批次,全部合格。按要求对抽检结果和核查处置情况进行公示,食品安全质量稳定可控。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逐步提升,社会满意度达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实施项目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1、安全检查事务及执法办案专业技术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特别是新划转的价格、知识产权等领域基础薄弱,人才匮乏;

2、项目资金不能完全保障执法办案任务。

(三)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加大对执法办案相关经费保障。

2022年市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

预算单位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强化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的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主体、餐饮经营主体检查覆盖率

≥90%

数量指标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主体、餐饮经营主体宣传培训,开展食品安全各类检查

≥2次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投诉处置

100%

质量指标

餐饮经营主体风险分级监管和食品经营主体监管检查户数

≥90%

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3年12月31日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守护民生安全

逐步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稳中向好趋势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社会满意度

≥9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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